北京注册三证合一公司流程 办理北京市三证合一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办理截止时间是多少?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办理北京市三证合一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办理截止时间是多少?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目前没有截止时间。1、“三证合办”模式亦称并联审批模式,采取该模式的有上海、内蒙古和哈尔滨等19个省市。这些省市或由工商窗口或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收件,收件后或通过政府部门内部的公文流转方式或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申报信息的流转和共享,完成并联审批后再由指定窗口统一发放三证。2、这种并联审批虽给企业带来便利,避免了申请人在多个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但也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量,部分省市甚至专门增设了新的机构,相关审批工作并没有合并和减少,这种做法相当于企业做了减法,政府做了加法。3、深圳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探索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四证合办”,并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了更为彻底的合并审批,全程只需一次审核,大幅减少了四证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做了减法。公司车辆登记证三证合一怎样办理?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在申请三证合一的时候需要准备好老三证,以及股东法人的身份证件,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流程:
1、填写《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书上一般只需要填写三证合一相关内容,其他的地方空着即可;
2、如果是是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
3、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如果没有标准的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官网里面下载,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填写;
4、提供公司的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股东是为企业的,那么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其他类型法人需要提交对应的登记证书;
5、最后一步就是到工商局柜台申请办理,申请三证合一因为是老证换新证只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就行了,质检与税务窗口就可以免去了一般是不用去的。
三证合一需要哪些资料?
规范材料如下: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联络员信息;
3.财务负责人信息;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统计证正、副本;
5.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尚未办理的声明书。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三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021年出京需要哪三证?
2021年12月岀北京的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北京健康宝绿码。如果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健康保出现变色及带星号的人员原则上是不允许出京的。2021年11月17日凌晨起,北京市加强了对机场、火车站、客运大巴站、及出租车、网约车进出京人员的管理。
幼儿园手续审批流程?
、提交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办学形式等);
2、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资金来源、招生范围等);
3、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食堂卫生许可证;
5、园舍、场地消防安全合格证。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的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聘用合同);
6、《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上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资金来湖、招生范围等);
3、《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4、举办者个人身份证;
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并载明产权;
6、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聘用合同);
8、食堂卫生许可证;
二、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民办幼儿园申报设立审批表,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及中心校,街道或乡镇及中心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布局合理、办园条件、安全、卫生合格的予以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份前报送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2、受理
县教育局接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3、评估验收
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后,县教育局组织各职能股室的相关人员根据《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及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中认为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将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颁发许可证及注册证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并按有关规定发给办学许可证及注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