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公司流程2017 在北京开公司的流程?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在北京开公司的流程?
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公司名称核准:首先,你需要选择一个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并提交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核准。确保公司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不与已有公司重名。
2. 准备注册材料:准备好注册所需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具体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机构。
3.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缴纳注册费用等。
4. 领取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完成后,你将获得一份营业执照,证明你的公司已经合法注册成立。营业执照是公司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5. 办理税务登记:在获得营业执照后,你还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税务登记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注册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注册前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机构,了解最新的注册规定和流程。此外,你也可以委托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来协助办理注册手续,以确保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
在北京开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在北京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一)必备条件:1、发起人五人以上;2、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那么注册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提供的材料详情如下:1、发起人资格证明:(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备案章;(3)事业、社团法人: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五个名称“字号”(2个以上汉字);3、公司住所房产产权证明;4、入资凭证;5、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照片(1寸1张);6、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名单;7、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北京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公司创办人要求: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才可注册公司。
注册资金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无须进行验资。
公司成员要求:公司必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
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在北京开公司什么条件可以落户?
外地人员在北京市开办企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
1、连续3年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北京市购有住房的。
3、无犯罪记录,没有被通缉、侦查的。
4、企业连续3年年均纳税达到80万以上的。
5、企业职工中北京人口连续3年达到100人以上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四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三)没有犯罪记录并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
(四)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300万元;
(五)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90%以上。
第五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第四条所列地区以外的区、县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下列条件:
(一)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150万元;
(二)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