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去注册公司 想跟朋友开家广告公司,该怎么做?
作者:公司注册 | 发布时间:2025-10-15想跟朋友开家广告公司,该怎么做?
我有好几个朋友或同学都是自己开广告公司的,现在有年赚几十万的也有在苦苦支撑的,综合他们成功的经验提供几点建议:
1、他们都是由小做大的,一开始缺少资金和经验,建议先注册个工作室或服务部之类的,可以省很多开支和麻烦,等到有了一定的业务量后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公司。
2、选址也很重要,不需要在闹市区,在一些装饰城、企业单位比较集中的附近也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如果和一些大单位有固定业务往来的话选址就简单得多了。我一个朋友就开在一个大型的家具市场边上,做的很成功。
3、光有几台电脑是不够的,经济允许的话至少要有喷绘机或写真机或雕刻机其中的一样,这样你出去的东西在价格上才能和别人竞争。别的一些没设备的小公司也会把他们的活拿到你这里来加工。
4、就是要确保业务量,光靠上门生意是不行的,外面一定要有几家固定的客户,想办法拉拢几家企业的企划部,和政府部门搭上关系最好,这样他们每年的固定的业务量就足够你生存了,外面再找几个业务员做一些零碎生意。
其实我个人觉得第4条最重要,我成功的朋友里面无一例外是有固定的客户群的,这样你的生意才能慢慢做大。不过做这样的生意欠帐也比较多,具体就看你怎么去操作了,这个你也要有心理准备。
别人让我给他注册营业执照,这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您的意思是,有人想要公司,但是想用你的身份证来办理营业执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公司有逾期记账报税,未年报,或者虚构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或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骗取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你都是要但责任的。如果是别人要你帮他到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的话,一定要拿到他本人的身份证。

公司设的分公司要以我的身份来注册,对我有什么利弊呢?
以你的身份来注册,你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这个法定代表人表示什么呢?
在商业市场,公司制的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就相当于是社会上的一个人。但是公司自己不会说话,不会做程序手续,于是还是需要一个人来代表公司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对公司的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

同时,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
为什么分公司成为分公司。因为总公司具有控股权,你作为一个不一定具有控股权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业务,行为不能够起到完全支配、决定的作用。如果总公司用分公司来进行不法活动,你将是首当其冲的替罪羔羊。
所以,你要分清实事,方法得当的处理好这件事情。
注:以上为个人理解,将不做为任何法律参考。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有什么义务吗?
要看别人是用你身份证登记注册为股东之一还是让你担任公司法人,这二者是有区别的。
股东是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可享有公司盈利部分的分红;而法人只是一个职务,是公司的担保人,具有一定风险存才。
法人也可以担任股东,也可以由股东单独聘请担任法人;法人只是一个职务,可以不持有股份。另外,公司还有一个职务叫监事,监事也法人相同的都是职务,都可以持有股份和不持有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我家房子租给别人,别人要用我的房产证注册公司。这样会有风险吗?
首先要看你的房子的性质。
如果你的房屋呢,属于商业用房。那么您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呢,在合同中一定会对房子的使用以及注册公司具体情况作出约定。这种是没有风险的。因为能注册公司,所以租金中也体现了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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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你的房屋虽然是商业用房,但是针对特定的商业如餐饮,需要消防的验收,但是你的房屋不具备经营餐饮的条件,承租人一旦注册,却因为消防的原因无法营业,那对双方都是一个损失,会发生很大的争议。
如果你的房屋是住宅,那么居民住宅是不可以注册公司的。
总之来说,在房屋上注册公司,应当提前进行约定,合同期结束以后,多少天内,公司必须牵走,若未按照约定迁走,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要明确,可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