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集团公司条件 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北京企业公司买车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参加摇号吗?高人指教~?
购车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具有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北京企业公司买车也是需要参与摇号的。
北京新摇号措施2013年11月底公布,2014年1月起实施。天津市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摇号和拍卖购车政策 。
2018年7月1日起,杭州市小客车调控新政策将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政策增加了机动车号牌久摇不中群体的中签概率。
外地人北京共有产权2022申请条件?
关于非京籍外来人员需要满足什么硬性指标才可以享有共有产权房申请权利?这类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有专门的答疑。
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各区房源配售对象包括:
1、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
2、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3、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可关注工作所在区住建委(房管局)官网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告,如符合条件可及时进行申购登记。
北京跑滴滴车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注册滴滴快车条件
1、年龄:男21-60周岁,女21-55周岁
2、驾龄:初次申请驾驶证3年以上
3、驾照:级别满足以下一种或多种:A1、A2、A3、B1、B2、C1、C2、C5(需获得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
4、合规:符合北京市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
5、无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
在北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
(2)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6)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7)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工作居住证?
2021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
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