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登记注册公司服务 北京市工商注册与纳税不在一个区,是否会处罚?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市工商注册与纳税不在一个区,是否会处罚?
一般这种情况是出现在迁址的时候产生的遗留问题,一般工商迁址,就要迁税务,但是税务局往往不会放户,就会造成迁走工商,迁不走税务,工商和税务不在同一个行政区的结果。虽然是不罚,但是,必须要拿着营业执照,到税务局的管理所,要求迁户迁税务管理所和征收所,如果税务不放户,就把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告诉税务,这样的话,税务肯定不会罚款。
北京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北京如何办?
北京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哪些步骤
一、登记事项
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二、登记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
三、登记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它行业。
3.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一)登记申请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二)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5.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办了失业证能自己注册营业执照吗?
办了失业证,表示办证人是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只要失业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失业人自己可以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
国家鼓励并扶持失业人员自己从事自主经营,在进行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注册登记机关会为失业人员提供便利。因此,办了失业证,能自己注册营业执照。
小孩没有身份证怎样办北京健康码?
没有身份证的小孩子可以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
不动产抵押登记北京通是实时更新吗?
不动产抵押登记北京通是实时更新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推行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
京规自发〔2019〕472号
各分局、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署,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电子证照的获取。
对受理审核通过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完成缴税、交纳登记费等费用后,由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登簿阶段生成,个人可在手机等移动端登录北京通APP,进入不动产电子证照模块查看个人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法人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动态码登录掌上不动产登记中心APP,进入电子证照模块查看企业名下的电子证照。产权人可以将领取到的电子证照进行预览、下载保存。
二、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用途和效力。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可以在房屋交易登记、户籍、入学、企业开办、金融机构等领域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法定依据。
三、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生成与注销方式。
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自动注销。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设立登记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自动同步注销。
四、宣传推广、政策解释。
各区积极做好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群众多应用电子证照,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的获得感。
五、实行电子证照后,对于需要申请纸质证书的,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提供。已取得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也申领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将纸质证书交回。
六、军产、保密产不动产登记暂不实行。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