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注册公司地址的写字楼 民宅能注册公司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民宅能注册公司吗?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好多人,民宅可以注册公司,只不过手续比较繁琐,基本是不可能注册下来。 用民宅注册公司的一般有两种:成立新公司的,继刚出来创业的一些人。没有太多的启动资金,租用写字楼的租金太高,还想要有一个体面的点的办公地址,这样只能租用公寓或高档住宅。虽然公司启动的费用降低了,但是营业执照申请是个问题。民宅注册的手续:首先要做的就是盖居委会的公章,居委会给你加盖公章的前题是你所要注册地址的那一栋楼的业主签字,即使所有的业主给你签字了,还要沾公告,公告45天,小区里没有人反对,以上条件你都做到了居委会才会给你加盖公章。才有可能民宅注册公司.其次:要到建委的房屋管理科作登记,将房屋设计用途改成商业,将产权证设计使用年限从70年改成50年!才能用您的民宅注册公司。但是一般不会有人愿意为了注册公司将产权从70年改成50年,而且建委要改房屋的设计用途不可能只改一间房子,肯定是要改一整栋楼的!综上所述民宅注册公司基本是不可能。 我公司专业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各区虚拟地址,甲级写字楼,可用于新公司注册以及公司地址变更用!
住宅能注册什么公司?
住宅可以注册多种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家具装饰公司、房屋维修公司等。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负责开发和销售住宅;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负责住宅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家具装饰公司可以提供住宅室内装修和设计服务;房屋维修公司可以提供住宅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不同的公司类型可以满足住宅不同的需求,提高住宅的价值和品质。
北京商住两用房可以注册公司吗?
1、住宅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 答:公司法从12年规定,住宅一律不可以用来商用注册公司了,所以,住宅注册公司显然是不可能了。
2、商住两用房可以注册公司吗? 答:商住两用房分为商业和住宅两种,所以需要视情况而定。
3、什么样的商住两用房才可以用来注册呢? 答:商住两用房能否用于注册公司,需要看房产证上面的规划用途是什么,如果是商业或者办公,则此地址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如果规划用途是住宅,则此地址不能用来注册。
4、当商住两用房不能注册公司时,如何选择注册地址呢? 答:当商住两用房不能注册公司,又不想花高额的租金租写字楼,怎么办呢?通常推荐给大家的方法是,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所谓虚拟地址即为只能用来注册,不能实际上门办公的地址,这种地址一般都是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工商局认可的集中办公区。使用这种虚拟地址不仅节省了公司成本,重要的是合规合法。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在北京开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在北京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一)必备条件:1、发起人五人以上;2、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那么注册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提供的材料详情如下:1、发起人资格证明:(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备案章;(3)事业、社团法人: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五个名称“字号”(2个以上汉字);3、公司住所房产产权证明;4、入资凭证;5、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照片(1寸1张);6、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名单;7、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注册一个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