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房合同可以注册公司吗 没有房产证,用购房合同可以去办理营业执照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没有房产证,用购房合同可以去办理营业执照吗?
可以
1、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场地证明,很多地方以房产证为证明文件;所以还需到注册所在地的工商了解下,当地有无特殊要求;
2、以购房合同办理营业执照相对会麻烦点,很多地方的工商会要求提供房屋预售证、土地证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有些地方是综合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以证明购房合同及所购房屋的合法性
公司买房写个人的名字怎么做?
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有以下好处:不受政策限制,房子属于公司资产还可以冲抵一部分费用,合理的操作方式能够避开税费成,比如以股权转让方式过户。但是个人名义就不行。但我们还是不建议以公司名义买房,理由如下:理由一:以公司名义购房,资料更复杂以公司名义购房,购房人要准备的资料相比个人购房要多出不少,其中最基本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果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么签署购房合同时,你的行为即可代表公司。但如果你不是公司法人,务必准备好全套的公司授权手续。理由二:以公司名义购房,再上市时受限制公司名下的房子想要出售,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条件:公司没有债务并且缴完了应缴的税。与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公司名下的房子在出售前需要结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且这两个税要求公司每年都要缴,还是自行申报。理由三:以公司名义购房,成本更高以公司名义买房,一方面,需要缴纳的税门类更多,另一方面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名下无房,购房属于首套房,在贷款利率、买房契税上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首套房”这个指标。此外,公司买房后每年还有不小的一笔支出,这点上面已经说到。而且,一些刚成立的公司可能申请不到银行贷款。所以,是以公司名义买房还是以个人名义买房,一定要核算成本,再考虑后续问题。以下是分别关于国家政策法规和税收法规方面的总结:1. 在国家政策法规方面个人持有住宅物业在大城市限购,公司持有则没有限购规定。个人持有物业转让可以通过出售、赠与及继承三种方式过户。而公司则一般只能通过出售。2. 在最新的税收法规(营改增出台后)方面总体来说,以公司名义购入的住房总体税负还是较个人名义购入要高。当然,相比起房产投资的收益,税只是其中一部分需要考虑的因素。所以如果各大土豪个人名下可购额度早已爆满的情况下,又或是对于外籍个人在国内购房的更为苛刻的限购条件,也只有运用公司名义购房投资了。小结意见:对于有日常业务运作的企业,以公司名义购入房产,既可自用又可出租,还可以为公司带来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和折旧等相关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举多得。然而在房产出让环节却有个难以逾越的土地增值税大boss,建议企业可找有经验的专业第三方咨询,看看如何帮助老板们攻克这个难关。对于专门成立公司用以购入房产并打算在短期内出售的方案,由于企业没有其他收入,在持有房产的过程中并不存在对企业所得税带来节税目的,然而如果通过转让企业股权来达到转让房产的目标,税务会比直接转让房产要低得多,而有关的股权转让条款将相对简单。
只有购房合同是否能够开租房发票?
只要房屋交房后只拿购房合同,是可以给租户开具租房发票的,因为房产证从申请到办理有时间差,不一定马上能够办下来,但是交房后房子就可以出租了,在房产证办理期间,房屋只要出租了,就应该给租户开具租房发票,可以带着购房合同证明自己的业主身份,然后开具发票。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北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工作居住证?
2021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
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