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注册的公司算北京市属企业没 注册公司同名不同地区侵权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注册公司同名不同地区侵权吗?
这个看情况而定
但应该不至于侵权那么严重的
先看下面这个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条文里面说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也就是说,那个企业和你属于同一个工商局管理的,才会不符合规定。
譬如说,我在广州办的企业的名字叫“广州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办了个“深圳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那么这两个公司名称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又例如,我在北京市的海淀区办了个“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的朝阳区办了个“北京市朝阳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名称也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以上例子之所以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公司登记机关是不同的,所以不构成什么侵权不侵权的行为。
但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的管辖范围,那么就有关系了,例如在已经有了“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还去办一个叫做“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公司,那就肯定是违法的了。
况且,只要给你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发了营业执照给你,那么你的公司名称就是合法的,完全不用顾虑啥问题,因为工商局本身是不允许在其辖区内存在字号名称相同的企业的。
附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北京注册公司的利与弊?
第一:更好的享受到北京良好的工商政策
在北京注册公司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其他扶持政策的帮助,从而节省部分的支出。
第二:更加快捷的办理工商相关业务。
当前北京公司注册代理随处可见,创业者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公司注册,这样可以更早的开展业务,从而获得更多机会。
第三:北京具备良好的市场和商业氛围。
注册公司时填写名称行政区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填写?
首先对于公司注册名称必须有四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比如:(北京)+创业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行政区划,创业优选是字号,也是公司名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信息技术则是行业特点,比如创业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范围,而这些就属于信息技术这个行业,有限公司则是组织形式。
北京国标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吗?
北京国标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国企,因为其股东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独资企业。
北京国标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02-08,法定代表人为魏曦,注册资本为12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68305P。
企业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主营范围内产品、文化办公机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销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
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