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司在北京注册分公司 餐饮营业执照可以异地经营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餐饮营业执照可以异地经营吗?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营业执照是属于特许经营范围,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明确经营地址。因此,餐饮营业执照是不可以异地经营的。即使在其他地区开设分店,也需要重新办理当地的餐饮营业执照。除非特别的情况下获得官方部门的批准,否则不允许异地经营。因此,餐饮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法经营的后果。
北京移动营业厅可以异地办理吗?
可以的。
移动移动补卡业务其实是用户通过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认证的中国移动个人客户,如在异地(异地是指客户手机号码归属地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道市)遇到手机SIM卡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可由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跨区补卡服务。
外地户籍在北京工作人员如何申请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网上公告区住建批准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登陆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
3、联网审核市住建委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登陆区房管局官网查审核结果。
4、确定摇号名单房管局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网公示。
5、摇号配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房管局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房管局官网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7、购房确认开发建设单位核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报区住建委复核,复核通过的可签购房合同。扩展资料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各区房源配售对象包括:1、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2、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3、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具体可关注工作所在区住建委(房管局)官网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告,如符合条件可及时进行申购登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1、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2、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分公司社保怎办理呢?
驻外分公司社保可以通过两种方法:
1、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2、通过人力资源(社保代理)公司办理。针对第一方法,需要注意一下几点:用人单位应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驻异地工作办事处可以在总公司所在地给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保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应由用人单位办理,只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办理社保关系。 以北京市为例,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保两种方式: 一是按当地的工资标准的比例,折算成工资一并发给员工(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且最好经当地劳动部门社保门同意),由员工在当地的个人流动窗口交纳。 社保即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保北京转到外地的话原来单位交的那部分可以转走吗?
北京社保转到外地的时候,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会一同转走,无论是社保还是公积金,都是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的工资福利待遇,是单位应付的法定义务,一经缴纳,就进入个人账户,社保账户中的余额,只有当人死亡的时候,只能领取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不能由职工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