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家可以注册公司吗 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开公司落户条件?
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外地人在北京开公司可以买车吗?
只要条件符合的话外地人可以购买北京注册公司买车和买房,买房的条件和资料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个人买房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在家里办公可以申请个体商户营业执照吗?
要看家里的产权是属于商业立项还是住宅立项。个别地区住宅立项也是可以办理的,不是非法营业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这个一是要看你的住房是什么性质。在商住房注册公司没有问题。如果是普通住宅,多数城市规定需经过邻里同意,并且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证明盖章。
像北京,需要征求整栋楼的业主同意签名才可以。如果是独栋别墅,按这个标准当然自己同意即可,但也要业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扩展知识:
住宅和非住宅房产又存在着许多反映各自特点的差异。分析这些差异性,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住宅和非住宅房产。
(一)内容的繁简程度不同
住宅的内容很单一,干变万变都是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内容;非住宅房产的内容则较为复杂。
(二)性质差异较大
住宅是十分明确而单一的个人生活性消费资料,而非住宅房产的性质就很复杂了,既有生产资料性质的厂房、车间等房产,也有公共生活性消费资料的学校、医院等房产。
(三)产权归属上有差异
住宅由于是个人必要消费品,因而个人所有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产权形式。非住宅房产由于不是个人必要消费品,因而个人所有不是一种必须的产权形式,相反,国家所有(如政府办公用房、国防用房等)则是它不可缺少的一种产权形式。
在北京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参与买车摇号么?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个人怎么开博物馆?
个人开博物馆的手续在各地有所不同,我告诉你个全国统一的和北京的,如果你在其它地方请咨询所在省文物局的博物馆处
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关于博物馆设立的具体规定有以下三条
第九条 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保障博物馆运行的经费;
(三)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
(四)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设立的审核工作。
博物馆名称一般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简称“中国”等字样);特殊情况确需冠以“中国”等字样的,应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非国有博物馆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由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博物馆设立申请书;
(二)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三)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
(四)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
(五)陈列展览大纲;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同时提交博物馆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一)办馆宗旨及藏品收藏标准;
(二)博物馆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三)出资人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的约定;
(四)博物馆终止时的藏品处置方式;
(五)章程修改程序。
《北京市博物馆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四)馆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博物馆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专长;
(五)具有与博物馆主要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对本馆藏品的研究有专长;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条件。
第十四条 具备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申请博物馆注册登记的,应当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博物馆章程;
(三)藏品目录;
(四)陈列大纲;
(五)馆舍场地使用权证明;
(六)经费证明;
(七)馆长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以及从业简历。
第十五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回复并告知理由。
博物馆经核准登记后,主办者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向社会开放。6个月内未向社会开放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