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补贴3万元北京 注册会计师补贴是每月2000元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注册会计师补贴是每月2000元吗?
注册会计师在其中,可以享受相关补贴!
各地区补贴的相关信息:
1、北京:虽然技能补贴申领条件放宽,但是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暂不可用领取补贴!
2、天津: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领1000元;中级可领1500元;高级可领2000元!注册会计师可领2000元;
3、山东: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领1000元;中级可领1500元;高级可领2000元;注册会计师可领2000元
4、四川: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领1000元;中级可领1500元;高级可领2000元;注册会计师可领2000元
5、陕西:财会类资格证书可以申领技能补贴!注册会计师可领2000元;
6、重庆:虽然目前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但是目前补贴工种不包含财会类!
7、广西:是可以领取补贴的,但是需要盖一个章!
8、浙江:目前暂时不能领取职业技能补贴!
9、广东:东莞有职业技能补贴
10、海南: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领800元;中级可领1300元;高级可领1800元;注册会计师可领1800元;
11、河南: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领1000元;中级可领1500元;高级可领2000元;注册会计师可领2000元
北京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及流程?
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例如北京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此外唐山市、贵阳市、厦门市、温州市等地也均是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
2、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例如常州市规定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除常州外,深圳、南京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3、进行定额补贴。例如山西晋城则规定交流充电桩补贴0.3万元,快充站补贴60万元,公交充换电站补贴100万元。
4、 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叠加运营补贴。例如南京市规定,在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 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北京怎么申请燃气供暖补贴?
1、使用CPU卡表的用户,可持燃气卡前往中国建设银行柜台和自助设备、邮政储蓄银行柜台、北京市农商银行柜台和自助设备(自助设备须持农商行银行卡方能领取)、北京银行自助设备、北京燃气服务中心自助设备领取补贴。
2、使用IC卡表的用户,需持燃气卡通过北京燃气服务中心自助设备领取。
3、CPU卡表用户已经更换NFC双界面燃气卡,且手机为安卓系统,有NFC功能,能通过北京燃气App手机购气的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领取补贴,打开手机NFC功能,进入北京燃气App,根据页面提示即可完成补贴领取,使用蓝牙读卡器的用户领取方式可参照NFC领取操作。
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及流程?
一、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例如北京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此外唐山市、贵阳市、厦门市、温州市等地也均是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
2、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例如常州市规定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除常州外,深圳、南京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3、进行定额补贴。例如山西晋城则规定交流充电桩补贴0.3万元,快充站补贴60万元,公交充换电站补贴100万元。
4、 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叠加运营补贴。例如南京市规定,在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 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北京市跨区就业补贴如何申领?
◆申请条件
本市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领补贴:(1)现户籍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和崇明区,且为原农业户籍(含被征地人员);
(2)在现户籍地以外的区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就业补贴申请表》;
(5)用人单位出具的《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就业补贴有关证明》;
(6)个人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办理地点
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向本市任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镇”)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应按照全市统一的材料清单提交材料。
2、受理街镇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并将初审信息录入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初审不予通过的原因。
3、经初审通过的,街镇应将相关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往受理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进行流转。受理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户籍属于本区的,进行复审;对非本区户籍的申请材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申请人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
4、申请人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出具书面复审意见,并将复审信息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对复审不予通过的,出具书面的复审意见及不予通过的原因,并将复审信息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同时将申请材料按原流转途径一并退回至受理街道。受理街道在收到材料后,应及时按照书面出具的复审意见告知申请人原因。
5、申请人户籍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在发放前按月对申请人的就业补贴条件进行核定。核定时需比对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情况、
申请补贴月份的月缴费基数是否低于当年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就业单位情况等补贴条件。其中,对核定通过的,提交本区失业保险部门进行支付。如申请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无需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
由区就业促进中心按月核定;对核定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若申请人再次符合补贴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
6、市级补贴由区失业保险部门根据区补贴审核部门的支付名单进行支付;区级补贴由各区相关部门根据支付名单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