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北京资产管理公司条件 要想成为资产评估师要哪些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要想成为资产评估师要哪些条件?
一、组织领导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承担。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
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 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 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5年。
(七)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相应一个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八)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五、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合格证书
凡按规定通过考试,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执业的能力和水平,该证书作为依法申请执业的依据。
七、注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中评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对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工作居住证?
2021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
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吗?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简称中国铁建,简称 CRCC,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在北京成立,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建筑企业。 2008年3月10日、13日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23.38亿元,连续入选《财富》 “世界500强”、“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商”、“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铁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
跃健诚辉公司怎么样?
跃健诚辉公司很好很不错。
北京跃健诚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0841A。
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包含: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北京跃健诚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办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地,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
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有与所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计划及教材。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的省市还会强调其他基本条件,如广东省要求应具备“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二)举办者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且要求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举办者一般划分为以下3种形式:
1、法人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
除上述两条件外,大部分省市还要求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这里不是指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自然人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2)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3)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办学者(指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数额、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三)场所条件
1、《意见》之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2)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3)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2、地方要求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
(2)有些省市细化了建筑面积、租赁期限等要求:
①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
②应提供清晰的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③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上海、广东、山东、广西要求不少于200平方米;河北要求不少于300平方米;北京要求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
④如场地系租赁,应签署的租赁合同期限:上海、山东、广西要求不少于2年;北京、广东、河北要求不少于3年。
⑤禁止作为办学场所:北京不得使用地下室、居民住宅等;山东不得使用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居民住宅等;广西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
⑥寄宿制机构:上海(对文化教育类机构)、山东、河北要求应当配备与寄宿学生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对于宿舍面积,上海要求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山东要求其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
3、教学点
校外培训机构在法人办学许可证所记载地址之外的场所,开展培训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设立教学点,应当按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公司登记。申请设立教学点的民办培训机构,除应当具有较强办学实力、达到相应信用等级外,其拟设立的教学点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要求的办学场所及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
(2)配备专职负责人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其任职条件参照民办培训机构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执行。
(3)配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
(四)师资条件
1、《意见》之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3)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5)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例如,国家对外资语言类培训机构中的外国籍教学人员就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做好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这类人员应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具有符合语言教学特点的相关国际语言教学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