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公告样本》
作者:公司注销代办 | 发布时间:2024-10-2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注销的程序也在不断优化。为提高注销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我国出台了简易注销制度。以下是一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样本》,供广大企业参考。
【公司简易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决定依法进行简易注销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原因
1. 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连续两年亏损,已无持续经营能力;
2. 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
3. 公司经营场所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情形。
二、注销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审查合格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注销信息;
5. 公告期满后,公司正式注销。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5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四、公告内容
1.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 注册号:123456789012345;
3. 法定代表人:张三;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5.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6. 注销原因:连续两年亏损,已无持续经营能力;
7. 注销程序:依法进行简易注销;
8. 公告期限:45日。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四;
2.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3. 电子邮箱:lisi@example.com。
特此公告。
XX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年X月X日
本公告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注销程序及要求请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简易注销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操作,确保注销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企业应妥善处理与注销相关的债权债务、员工安置等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注销事宜提出异议,请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对于无异议的,我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注销手续。
最后,感谢广大股东、合作伙伴、客户对我司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支持。我司将继续努力,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