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变更注册地后税务的变更 公司地址变迁,工商已经变更完成了,现在要去做税务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公司地址变迁,工商已经变更完成了,现在要去做税务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公司地址变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后,去做税务变更需要携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等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公司变更名称后如何办理税务变更?
地、国税变更登记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5.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公章; 9.税务变更表(可以去现场办理办更时领取并填写后盖章) 复印件各准备2份,地税和国税各一套。
企业跨区迁移如何办理税务登记机关变更?
【问题】
企业跨区迁移如何办理税务登记机关变更?
【解答】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我公司税务登记证地址已经变更,但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信息没有变,怎么办?已经跨月了?
不是重要内容对方能够认证抵扣即可你及早到税局办理变更为好工商变完一个月内需要到税局变更
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变更怎么办理?
要的,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纳税人经营范围变化后,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需要材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3.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如果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几个月了,您也应该持相关证件到国税局办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