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办理报价 注册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注册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吗?
注册公司完成后是必须办理社保登记的,注册期间不需要交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北京市跨区就业补贴如何申领?
◆申请条件
本市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领补贴:(1)现户籍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和崇明区,且为原农业户籍(含被征地人员);
(2)在现户籍地以外的区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就业补贴申请表》;
(5)用人单位出具的《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就业补贴有关证明》;
(6)个人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办理地点
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向本市任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镇”)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应按照全市统一的材料清单提交材料。
2、受理街镇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并将初审信息录入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初审不予通过的原因。
3、经初审通过的,街镇应将相关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往受理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进行流转。受理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户籍属于本区的,进行复审;对非本区户籍的申请材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申请人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
4、申请人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出具书面复审意见,并将复审信息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对复审不予通过的,出具书面的复审意见及不予通过的原因,并将复审信息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同时将申请材料按原流转途径一并退回至受理街道。受理街道在收到材料后,应及时按照书面出具的复审意见告知申请人原因。
5、申请人户籍地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在发放前按月对申请人的就业补贴条件进行核定。核定时需比对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情况、
申请补贴月份的月缴费基数是否低于当年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就业单位情况等补贴条件。其中,对核定通过的,提交本区失业保险部门进行支付。如申请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无需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
由区就业促进中心按月核定;对核定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若申请人再次符合补贴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
6、市级补贴由区失业保险部门根据区补贴审核部门的支付名单进行支付;区级补贴由各区相关部门根据支付名单自行支付。
外地人在北京如何申请新能源指标?
外地人申请北京新能源指标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录;
2、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
3、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审核通过的,等待摇号即可。
北京的公司购车指标怎么规定的?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2021外地人在北京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证明?
外地人在京申请生育津贴办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5、《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6、《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7、《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8、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12、《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13、外籍和港澳台参保职工无需提供1-7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