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迁移注册地流程 公司注册地点可否跨省市地区变更?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公司注册地点可否跨省、市、地区变更?
可以的,经营地址变更,要到工商据去做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改相关条款;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如果是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应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户口如何迁入单位?
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企业跨市迁移基本户怎么办?
所需材料: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委托代理机构需提交)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企业)变更登记》;
5、公司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企业变更场地表》
8、场地证明
9、《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10、《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具体流程: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公司迁移,请问税务如何办理?
公司迁移,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的同时分跨区或非跨区,具体如下: 一、正常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出具)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资料要求: 1、企业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变更,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变更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改制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二、跨区变更税务登记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市区各分局、各县(市)局税务分局之间纳税人发生因实际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从事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需要转至专业管理分局管理情形的,属于本业务范围。跨区变更登记业务包括迁出业务处理和迁入业务处理。对属跨市区、跨各县(市)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要求,由迁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迁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证明文件;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和代征票证等)。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请跨区税务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 (2)内部流转迁出分局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完成迁出资料的准备,以及迁出分局分管局长进行意见的签署。 (3)资料内部流转至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变更业务所涉及的系统操作。 (4)对纳税人持经迁出分局审核同意迁出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符合条件,行政审批中心当场办结。
人事关系转移手续都有什么?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