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里平房可以注册公司 农村住房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公司地址?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农村住房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公司地址?
农村的房子一般有2种情况,一种是有房产证,一种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这2种哪一种可以用来公司注册呢?一、已经有房产证的已经有房产证的可以按照公司注册流程进行注册。不过具体自己所在的房屋是否可以注册还是要对工商局进行询问,毕竟各个辖区对于底下规定也不同。二、没有房产证的有可能也是可以注册的,这个要看当地的情况,例如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现行有关规定,使用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作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也可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所以如果你想要使用农村的房子进行注册还是要先看一下是否有无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要赶紧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或是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然后才能进行公司注册
北京华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很不错。北京华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立于一九九二年, 是北京建筑业首批登记注册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服务。
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 万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航天航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以及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事和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全国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北京市优秀监理单位,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被国家和北京市工商局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注册一个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问怎样才能申请一个犬养殖基地?
1、申请书(当地派出所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上级单位的任命书或聘请书 4、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周围环境照片(大门、犬舍、屠宰间) 5、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房屋安全证明 6、与相邻50米内单位的协议或相邻单位出具的证明 7、安全防范措施 8、单位主要从业人员情况、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9、工商部门《企业名称予以登记》的证明文件 10、市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畜牧兽医卫生合格证》 说明: 1、以上材料均需打印,标准十六开纸,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齐全后,上报分局限养办,填写《北京市犬类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北京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手续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限养区居民饲养小型观赏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 日内,征求居民(家属) 委员会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公安分、县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 (三) 公安分、县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派出所向申请养犬人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人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四) 申请养犬人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发放《犬类免疫证》。 (五) 申请养犬人持《犬类免疫证》、购犬发票或者接受赠犬的公证书,犬的彩色照片,携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领取《准许养犬登记通知书》。 (六) 申请养犬人持《准许养犬登记通知书》和犬的彩色照片到公安分、县局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第三条 重点限养区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的单位持养犬申请报告,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由公安派出所报公安分、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 (二) 市公安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分、县局向申请养犬单位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单位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三) 申请养犬单位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单位发放《犬类免疫证》。 (四) 申请养犬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和犬的彩色照片到市公安局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军犬、警犬、科研实验用犬、医疗卫生用犬免收登记费、年度注册费。 第四条 一般限养区养犬申请登记程序: (一) 申请养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养犬单位持养犬申请报告,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 (三) 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接到准许养犬的通知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发放《犬类免疫证》。 (四) 申请养犬人或者申请养犬单位持《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纳登记费,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第五条 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养犬,持护照向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犬的决定。经批准养犬的,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检疫、交费、登记手续。 第六条 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因住址变化需变更养犬饲养地的,应当持《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养犬饲养地变更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在7日内征求迁入地居民(家属) 委会员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后,变更《养犬许可证》。 第七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犬类,未经市公安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饲养场所。 第八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领取《购犬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办理购犬、免疫、登记手续。 第九条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养犬许可证》年度注册时间。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养犬许可证》失效。年度注册的程序如下: (一) 养犬人应在年度注册时间内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犬的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领取当年度的《犬类免疫证》。 (二) 重点限养区内的养犬人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填写《年度检验登记表》,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同意注册的通知,到公安分、县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三) 重点限养区内养犬的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办理当年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四) 一般限养区内的养犬人和养犬单位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五) 养犬的外国人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交纳年度注册费,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第十条 经批准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实行一犬一牌一链。犬牌系带在犬的颈部。携小型观赏犬出户时,携犬人必须随身携带《养犬许可证》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死亡、丢失,需重新养犬的,必须重新申请《养犬许可证》,不得以原有的《养犬许可证》饲养新犬。 第十二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30日内将幼犬送犬类留检所或者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养犬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所养犬、吊销《养犬许可证》的,三年内不准重新申请养犬。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弄好后去公安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