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公司的原因 北京同仁堂是注册商标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同仁堂是注册商标吗?
北京同仁堂是注册商标,还是全国驰名商标。
东阿阿胶商标什么时候申请的?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2007年11月28日、2016年03月11日、2018年01月12日注册第5类“九朝贡胶”商标,除了2018年注册的商标还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其余的都被驳回。根据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得知2007年申请的注册号为6403947号第5类“九朝贡胶”商标;国家商标局;2016年申请的注册号为19277430号第5类“九朝贡胶”商标。商标注册被驳回,东阿阿胶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讼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支持商评委作出的决定。
随后,东阿阿胶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但是随着法院对该案审理落锤,“九朝贡胶”终究不能注册,原因在于“朝”字。
注册商标的时候,类似群有什么用?
如果是同一大类的,是可以的,因为一个类里面,还有不少小类,这些都是类似群。
注册商标的类似群,以申请人的注册要求来确定,有的申请人只申请了一个小项,即一个类似群,有的可以有多个。
一般情况不超过十个小项,但有的申请人出于使用或保护的需要,也有超过十个小项的,只要按照超过十个的部分,每一个小项增加申请费100元的规定交费,就可以申请注册多个小项。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一个注册申请上,只能选择某一个大类,但这一个大类中的小项,是没有数量限制的,只是涉及到收费的问题。
举个例子:如A商标申请在第9类,他选择10个产品项目分别在0901,0907,0908,0922群组,那么A商标就在这4个群组里是受法律保护的(驰名和著名商标除外),
其他人可以在第9类其他群组注册A商标,但是要注意一点,注意产品分类表中每一个群组下面的注释,如果是类似商品就不可以注册在该产品所在群组。
扩展资料: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一、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二、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参考资料来源:
商标法司法解释?
商标法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商标在现代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得到广泛地使用。商标的基本定义为,它是一种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同其他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或者说,商标是用于商品上或者服务中的一种特定的标记,消费者通过这种标记,识别或者确认该商品的生产者、服务的提供者。
商标法的制定正是为了从法律上确立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保障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有效地发挥商标在现代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为此,将加强商标管理作为商标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
商标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二是保护商标专用权,这也是商标法的核心内容。这种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注册,由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支配权,可以独占使用,也可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这种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实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排除和惩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商标法立法的第三个目的是,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
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这是商标立法的又一个重要目的。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按照商标法在总则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对与我国商标管理有关的几项体制所作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国家主管商标的部门为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皆为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机构,但这两个机构又与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的一般机构不同,这两个机构是法定设立的机构,有法定的名称、法定的职能、法定的地位。
二、全国商标注册工作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这就是从法律上确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体制,由商标局统一办理商标注册工作,或者说,商标局是全国统一办理商标注册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
三、商标的管理工作。在商标法总则中规定,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管理工作。
四、商标争议处理。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一、关于注册商标的法律界定。商标是一种能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加以区别的标志,在市场上被广泛地使用,一些在市场上从事商事活动的单位、个人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采用商标,以表示某一项产品或者服务是来自于自己的。
二、关于注册商标分类.这里所指的注册商标分类,是由于在注册商标中,因为商标的使用对象、使用目的不同,而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比如根据使用对象是商品还是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区分;又比如根据商标的使用目的的差别,又可将一部分商标区分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是一条重要的法律原则,也是注册商标的一个重要特点,首先是在商标法上明确了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这是产生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商标法确定了这项权利的归属,也就是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四、关于集体商标的法律界定.这在商标法的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主要特点为: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
五、关于证明商标的法律界定。证明商标又被称为保证商标,它的作用由商标法做出限定,就是用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
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这两种商标与其他商标有共同性,因此商标法中关于商标专用权的基本规定对其是适用的,但是在注册与管理方面有其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标缴费流程?
三、缴费方式
为贯彻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目标,进一步简化商标业务缴费流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各项商标业务均可通过线上缴纳费用,线上领取票据,建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如下:
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其中,国内业务发放《缴费通知书》,国际业务发放《商标国际注册缴费通知书》。
1.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勿需自行缴纳,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1)代理机构已经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所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代理机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代理机构未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须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简易用户后凭缴费码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办理的:
(1)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凭缴费码在线支付缴纳费用,未注册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可以注册简易用户缴纳费用。
3.特殊情况。适用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的,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通过该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缴纳费用:
(1)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通过银行汇款缴费。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银行账号: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特别注意:汇款人汇款时应当在附言中只填写缴费码,并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或汇款人签字)、银行汇款回单邮寄至商标局,寄发邮件邮戳日期视为缴费日期(邮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邮局证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写并邮寄材料的、汇款金额不足的、缴费超期的视为未缴费,所提交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规费)收,联系电话:63218500-6,邮编:100055。
(2)当事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交文的,可以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
①现金方式:申请人可持现金到商标注册大厅缴费。
②pos刷卡方式:申请人可持银联卡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
③微信、支付宝方式:申请人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扫码缴费。
④支票方式: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到商标注册大厅缴费。
⑤银行汇票方式: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缴费。银行汇票在申请人提交后需在北京等待两到三个工作日,银行将款项解付后方可办理。
(3)当事人在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窗口直接办理并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可以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窗口,根据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窗口出示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的二维码缴纳费用。
四、缴费时间
1.当事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缴费用户在线向商标局缴纳费用。缴纳费用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反馈信息的,视为该订单未提交。
2.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五、票据规则及领取方式
1.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可以入账报销。各单位接收票据后,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票据真实有效,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2.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3.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用户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需使用缴费账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4.在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受理窗口提交网上申请的,当事人的财政电子票据以电子发文的方式将下载链接发送至当事人预留的电子信箱中,需及时下载。
5.其他情况票据领取方式:
(1)具有商标网上申请用户的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申请的,将财政电子票据直接发送至该代理机构网上用户中;具有多个用户的,发送至最新办理并有效的网上用户。
(2)当事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纸质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后,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商标费用的,采用邮寄挂号信方式将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送达当事人。
(3)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缴纳费用的,可现场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
特别注意: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应凭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信息通过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绑定下载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电子版;未注册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的,可以注册简易用户绑定下载。其中:在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且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商标费用的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上申请平台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电子版的,可以到提交申请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受理窗口现场领取财政电子票据打印件的电子版。
6.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电子票据保存期限为3个月,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费后应及时下载,超过保存期限的,需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