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0
增值税附加税减少优惠政策(全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可以享受越来越多的增值税减免税政策,那么你知道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吗?是否必须备案?享受标准转换该怎么办?下面就让小规模的申税介绍一下吧!
如果可以使用增值税减免、免税制度,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无需备案。
按照“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强化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管理方法进行了改进,实行了“备案逐步向留存备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和服务相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4年第4号)第一条确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增值税减免和免税制度的,可以在申报增值税时按规定填写相应的减免税栏,并保留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查。
经营者可以使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和服务相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4年第4号)第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可以使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必须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材料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以后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如果证明材料没有变化,不需要重复给予,只需要给予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相关信息即可。
经营者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标准的变化,必须如何处理?
经营者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标准的变更,必须在变更后首次申报税务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材料。
原本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者,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要求的,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终止享受优惠?
除其他规定外,经营者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要求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标准的当月起终止增值税优惠。
例如A公司是一家安装残疾人就业公司,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4年1月,其残疾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因此,A企业需要自2024年1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例如B公司享有婚姻介绍服务增值税免税优惠。但是从2024年2月开始,它就不再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然后提供设计服务。因此,B企业需自2024年2月起停止享受婚姻介绍服务增值税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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