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0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全集
根据减少性质的不同,增值税免税收入会计处理:
立即减免增值税税款。
关于做好的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通知(会计)〔2016〕22号)要求,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学科,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学科,借记损益类相关学科。
【例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如果公司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业设备支付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则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纳税-应纳税(减免税)”学科(一般纳税人应借记“应纳税-应纳增值税”学科),借记“期间费”学科。
——摘自(财会〔2016〕22号)
【例2】对于安装残疾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经营者安装的残疾人总数实施额度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方法。
每个被安置的残疾人每月可以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金额,由县级以上税务局根据经营者所属的县(含县、市、旗,相同),确定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含自治州、市辖区、计划单列市、相同)。(财税〔2016〕52号)
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
借款: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补贴收入
【例3】一般纳税人出现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总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税增值税。
获得收益时:
借:存款
贷款:应交营业收入税-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免税收入在月底确定:
借款:应交税-应交增值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补贴收入
销售行为可以使用免增值税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出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下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非免税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总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0年第4号)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免税出现应税销售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经营者出现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免税行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但不同类型的普通票可以根据情况出具。
因此,如果经营者出现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免税行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但不同类型的普通票可以根据情况出具。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者出具标有税率或征收率栏目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普通发票时,必须在税率或征收率栏填写“
免税”字眼。
【例】2020年10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按规定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借:存款
贷款:营业收入/ 其它收益(全额,不进行价税分离)
3.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会计解决方案当生产、生活服务业经营者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缴纳增值税时,按照应纳税额借记“应纳税-未缴增值税”等科目,按照实际纳税金额借记“存款”科目,按照额外抵扣金额借记“其他收入”科目。
在没有具体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4.增值税征收小规模减征1%征收率增值税纳税责任按实际开票不含税金额和1%征收率的税务会计处理发生时:
借入: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款:营业收入(含税销售额/(1) 1%))
应纳税-应纳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 1%)×1%)
实际缴纳时
借款: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存款
5.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帐务处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进项税抵扣表现为“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学科的借方余额,相应的退税抵扣减少,相应科目的进项税减少。记录如下:
借:存款
贷款:应纳税-应纳增值税(进项税)
如果帐务已结转为“应缴税费-未缴增值税”学科,则分录为:
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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