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0
接待费和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不得超过工资和工资总额的14%,允许扣除。国税函〔2009〕三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公司职工福利费用,包括以下几点:1.尚未实行社会职能分离的企业,其中包括设备、设备和管理费用,工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劳务费等。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福利单位的机器、设施和维护费用。2.为员工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卫生防疫、生活、住宅、交通等。,包括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协调的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用补贴、员工防暑降温费用、员工困难补贴、救济费用、员工食堂经费补贴、员工交通补贴等。根据其他要求发生的其他员工福利费用,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车费等。根据其他要求发生的其他员工福利费用,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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