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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孰低原则(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0

长期摊销费用摊销期限要求较低(长期摊销费用摊销期限要求)

至少不能短于一年

1.固定资产的改造费用已经提足折旧,根据固资估算仍可分期摊销。

2.根据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费用分期摊销。

承租人只有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权使用该财产。因此,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本的转换费用不能记录在固定资产成本中,只能记录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的长期待摊费用平均分摊。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是一致的,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费用”。

3.符合税法规定的大额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按固资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指固定资产的大修费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费用:

① 维修费用达到固资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

② 固资维修后使用寿命增加2年以上。 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大修费用,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科目,借记“原材料”、“存款”等科目;;该费用在固资尚可使用年限内摊销,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学科,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期待摊销费用,从支出产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3年。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孰低原则(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孰低原则(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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