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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减税措施出台 小微企业再迎-税收红利-(新一轮减税措施出台 小微企业再迎)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0

颁布了新一轮降税对策 中小型企业再次迎来“税收”

1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小微企业推出一批包容性减税对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适用于建设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促进消费扩张;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报告,部署治理欠款和支付保障工作。

新一轮减税措施出台 小微企业再迎-税收红利-(新一轮减税措施出台 小微企业再迎)

在这些方面,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的相关措施,其核心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大幅放开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产品标准,同时增加所得税优惠幅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各自减征25%、纳入应纳税额的50%,使税收减少到5%和10%。优惠政策调整后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是民营企业。优惠政策调整后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是民营企业。

对于主要包括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第三,允许各省(区、市)国家在50%范围内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费用,并附加区域教育费用。

拓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有优惠政策的范围,使看这类企业的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具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空缺的规模性减税政策,中央预算将加大对地区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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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税政策可以追溯到今年1月1日,执行期限待定三年,预计小微企业每年可以减负约216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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