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0
票据权利时效是什么(票据权利时效意味着什么)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履行票据权利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单据责任,因为票据权利人超过了单据时效。如果单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并要求银行支付,则称为提示支付,提示支付期为提示支付有效期。这里容易混淆的概念是觉得时效期就是付款期,但两者的区别在于对单据不同权益的要求。
1 :票据权利的时效期
票据权利的时效期是指单据在时效期内票据权利人能具有单据权,一旦超过这一时效,票据权利人便不再具有票据权利,则不可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具有票据权利解决。
2 :提示付款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超过规定期限的,缺乏追索其他前手的权利,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提示承兑期限:即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超过规定期限的,缺乏追索其他前手的权利,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如果承兑人仍能接受承兑,则此时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3:什么时候不履行票据权利?
(一)自单据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力。自取票之日起两年内,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二)持票人对支票人的权力,自取票之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支付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偿还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2 :结语
因此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兑期限),此时仍可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履行票据权。但超过了票据权利的时效性,此时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履行票据权利,那么其张单据就等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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