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二批便民纳税新措施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报道,8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纳税新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让经营者和缴费者获得更多便利,《通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发布的便民纳税新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全面实施一般纳税人自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了一般纳税人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一般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产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应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二是完善税收信用修复管理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税收信用修复标准、统一的修复标准、标准的修复步骤和顺利的修复方法,教育和指导经营者积极纠正不诚实行为,消除负面影响,修复自己的税收信用。
三、实施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大力推进房地产交易窗口处理。省税务局会同生态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处理窗口,一次性收集房地产交易业务的所有材料,完成“一窗口验收、平行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完成了与综合政府服务平台等国家平台的对接,加强了与平级政府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了资源共享的“一网通”。
五、完成《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网上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完善了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如果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运营商可以在线申请取消业务。
六、提高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的准确性。税务局根据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准确的宣传指导服务。经营者可以减轻独立搜索和选择可用税收政策的学习负担和持续时间。

网上申请跨地区涉税事宜。根据电子税务局的规定,省税务局试点为纳税人提供跨区域税务相关事项的在线报告、检查、反馈和增值税预付款申请,使经营者更容易处理跨区域税务相关业务。
八、促进一般退税全过程网上办理。省税务局根据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请、仓储减少、最终结算清算等一般退税服务,运营商在线提交申请,税务局在线审批受理后,以后退税。
九、提供税务申报提醒服务。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我的消息”中增加了提醒纳税人的功能,协助经营者立即履行纳税义务。
十、大力发展智能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加快发布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小程序端,给予“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省税务局积极推进语音智能咨询的发展,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技术咨询。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各税务局应注重为人民服务解决问题的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促进自我创新,全面推进第二批方便纳税新措施的扎实实施,真正解决纳税人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税务局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20项新措施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和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方案,加强纳税人和纳税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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