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0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发票防伪对策相关事项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发票防伪对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调整的增值税发票防伪对策。公告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发票防伪对策的公告
为加强和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调整增值税发票防伪对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照调整后的防伪对策印刷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撤销光角变色圆形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对策,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拭可变、特殊异形号、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对策。调整后的增值税发票部分防伪措施见附件。
可继续使用税务局库存和经营者未使用的增值税发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新增值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4年第43号)第三条及配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月3日
配件:
增值税发票部分的防伪措施表明

一、防伪油墨色调擦拭可变
(一)防伪效果
防伪油墨印刷用于税票各联次左上角的发票代码,在外力摩擦作用下会发生颜色变化,造成红色划痕(如图所示)。
(二)识别方法
在白纸表面及其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应用白纸摩擦票上的发票代码区域会产生红色划痕。
二、特殊异形号
(一)防伪效果
税票右上方的发票号为特殊异形号,字体为特殊异形转换字体(如图所示)。
(二)识别方法
直观地看着识别。
三、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记账联、扣除联、发票联票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的特点。
(二)识别方法
采用复合信息防伪特性检测仪检测(如图所示),检测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性验证成功的语音广播。
Copyright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