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3 浏览次数:0
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原标题: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最终结算进入倒计时!看看操作说明
2022年3月31日,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汇算清缴”即将结束,目前已进入倒计时。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的最终结算不同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最终结算。后者是居民个人的最终结算,直到今年6月30日才结束。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涉及纳税人,通常是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
经营收入是指:1。个体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个人独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2。个人按照规定从事学校、诊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3。公司、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分包、转租的收入;4。从事其他生产、生产经营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主纳税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8年第62号):经营者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最终结算,可用表格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从两个以上取得经营收入的,选择向其中一个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总,可用表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纳税申报表(c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害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可以使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规定,经营者取得营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末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在收入的第二年3月31日之前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个人所得汇算清缴,网站:

http://etax.chinatax.gov.cn。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实名登录。点击我要纳税,根据情况选择《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填写申报表后储存推送纳税。注意,系统在申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时,会自动获取所属税期和被投资单位的信息。
根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纳端)办理,只能申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支付端),登录系统后显示生产经营申报渠道,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请模板,按[年度汇款申请]填写申请表,储存、推送、纳税。
此外,还可以线下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提倡运营商和支付人员尽量不上厅,必须到厅办理的,请提前通过区税务局公开手机、税务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方式了解相关税务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规定。到达大厅时,应配合人流监督,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排队取号、纳税时,严格保持“一米线”间距。等待时请保持隔间。处理完成后,请尽快离开,以减少在大厅的停留时间。有些事项已经实现,全市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地址。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内容,系统将计算经营所得最终结算申请是否纳税。如需纳税,可通过三方协议、银联在线支付、银行终端凭证支付、代码扫描支付等四种方式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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