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4 浏览次数:0
建筑企业收入确认 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确认要求)
取代《企业会计准则15号一建筑合同》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及国家建筑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确认和结转!具体会计准则计算如下。
一、调整会计分录
1、增加“合同履约成本施工”学科(按工程项目计算),计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学科的计算内容。
2、增加“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学科,删除“工程建设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项目,调整为“合同资产项目资金(未结算)”;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项目,调整为“合同负债未结算”科目。
【填补】“合同结算”:本科目计算同一合同属于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一定时间内执行履约义务,与客户清算对价。在本学科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格结算”学科,反映与客户按时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学科,反映根据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将“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保修金从“应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资产”科目,保修期满后调整为“应收账款”科目。
二、计算步骤
1.购买材料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应纳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可抵扣增值税)
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销项税抵扣)(简单计税差额)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储蓄
2.项目计划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履约成本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应纳税-待认证进项税(税票收到时转入应纳税科目)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储蓄/原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收到预收款的会计处理
(一)开不缴税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
应纳税-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2)开具税率发票账务处理
借:存款
贷款:应缴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4.确定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
5.营业收入确定(投资法,按成本投入占预算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额度)的会计处理:
借:合同结算-收益结转
贷款:营业收入
6.业主确定工程量(含质保金)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保修金
合同负债-工程款-应收工程款(本次抵扣应收工程款额度)
贷款:合同结算-价格清算
应纳税-待转销项税(会计收入确定增值税早期纳税责任期)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销项税(一般税)
应纳税-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清算(此次抵扣应收工程款额度)!
7.期末将合同结算余额转移至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的会计处理:
(一)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项目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款: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二)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项目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贷款:合同负债-工程贷款:
8.保修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开具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贷款:合同资产-质保金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销项税(一般税)
应纳税-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三、几个重要学科的计算表明
(一)“合同资产”本科目计算企业已将产品转让给客户并有权扣除对价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进行详细核算。
1、应注意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应收账款”是公司无条件扣除合同对价的权利,公司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收取,公司只承担信用风险。
1、应注意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应收账款”是公司无条件扣除合同对价的权利,公司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收取,公司只承担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不是无条件收款权。除时间流逝外,该权利还取决于其他要求(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以扣除相应的合同对价。除了承担信贷风险外,公司还将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
两者的区别在于,应收账款代表了无条件扣除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收款,而合同资产不是无条件收款的权利。除了时间的推移,这项权利还取决于其他要求(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行义务),以扣除相应的合同对价。
因此,与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除信用风险外,合同资产还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合同资产减值的计量、报告和公告,应当按照有关金融工具的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2、涉及的关键会计处理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前或价格期满前已将产品转让给客户,有权扣除对价金额:
借款:合同资产
贷款:营业收入(或其它营业收入)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销项税(一般税)
应纳税-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收账款
贷款:合同资产
【实例】2×20年12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销售a签订合同、合同价格为500万元的二级产品。A产品独立售价120万元,B产品独立售价480万元,独立售价60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a产品在合同中逐日交付,b产品在一个月后交付。只有在两种产品全部交付后,a公司才有权扣除合同对价500万元。假设a产品和b产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以上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危害。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交货a商品时:
借款:合同资产 100
贷款:营业收入 100(500×120/(120+480)
(2)交付b商品时:
借款:应收账款 500
贷款:合同资产 100
营业收入 400(500×480/(120+480)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学科
本科目计算与合同资产相关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进行详细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合同资产减值的,按减值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转入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三)“合同负债”学科
本科目计算公司已收到或应收客户对价,但向客户转让产品的义务,应按合同进行详细核算,涉及的关键会计处理如下:
1、在将产品转让给客户之前,客户支付合同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的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借: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
应缴税款-应缴增值税-销项税(如果开具发票,做此分录)
2、公司将产品转让给客户后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合同负债
贷款:营业收入(或其他营业收入)
肖太寿老师特别提示:企业应转让产品收到的预收款,可以使用新的“收入”规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再使用“预收款”科目。
(四)“合同履约成本”学科
本科目计算公司应确定为执行当前合同或估计合同产生的资产成本,主要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劳动力、直接材料、产品成本或类似成本(如组织管理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包括员工工资、劳动保护、固定资产折旧和维护、材料消耗、供暖、水电、办公、差旅、资产保险、工程保修、污水、临时摊销等)。、其他费用仅由合同造成(如承包商费用、机械使用费、设计技术援助费、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设备及用品服务费、测试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支付费、现场清理费等)。
本科目可根据合同设置“服务成本”和“施工”进行详细核算,但企业履行合同造成的毛利润不在本科目中计算。
本科目可根据合同设置“服务成本”和“施工”进行详细核算,但企业履行合同造成的毛利润不在本科目中计算。涉及的关键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履约成本
贷款:存款、应付员工工资、原材料等
2、结转(摊销)合同履约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学科
本科目计算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进行详细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财产减值的,按减值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转入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六)“合同取得成本”学科
本科目计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并估计可收回的增量成本,可根据合同进行详细核算。增加成本,是指企业在不取得合同的情况下不会产生成本。企业产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款:合同取得成本

贷款: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付税-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摊销合同取得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款:合同取得成本
肖太寿老师提示:为简化实际操作,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发生时可计入当期损益。
(七)“合同成本减值准备”科目
本科目核计算与合同取得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根据合同进行详细核算。
1、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财产减值的,应当按照减值金额进行下列会计处理: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合同成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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