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4 浏览次数:0
可转换债券交易方式(债券交易标准)
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及相关债券交易参与者管理、一般质押回购和债券卷做市业务的配套指导。从现在起至5月21日,向市场征求为期三周的公众意见。

新规定不断完善债券交易参与者制度,旨在提高债券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便利性;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完善:促进交易机制创新,引入投标交易制度,丰富申请订单类型,优化交易信息。
特别重要的是,新规提出建立做市商制度,组织银行或券商报价流通性低债券,包括买卖价格。从那时起,债券卷的流通价格发现功能可能会显著提高。
此前,债券交易规则建立在以个股为主的规则框架下,债券特征没有集中体现,存在股票和债券“强耦合”的缺点。迫切需要根据债券市场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新的债券交易规则,完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
财联社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届时,股票和债券的分离将在交易软件中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基本建立相对独立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和债券交易体系,为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清除股债“强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为了进一步落实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标准债券交易行为,促进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当前债券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和支持指导。
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的意见》规定,“积极培育开放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市场,推进股票债券销售制度改革”。市场组织还多次呼吁交易所债券市场优化和完善债券交易清算体系,完善证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债券交易基础体系和技术体系更符合债券卷规律,消除股票与债券“强耦合”的缺点,为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交易量和管理量显著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提高,但债券二级市场建设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债券价格发现机制仍需完善,债券交易制度不集中反映债券市场的规律和特点。二级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需要加强债券价格发现的功能和流通性。优秀债券研究人员表示。
数据显示,自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交易量和代理管理量显著增加,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提高。2024年,证券市场融资总额为6.59万亿元,是2015年同期的3.3倍。
上述人士认为,在债券交易规则层面,以个股为主的规则框架下,债券的特征并没有集中体现。在债券交易技术体系层面,债券卷与股票共享一个交易软件,不能满足投资者买卖各种债券品种的需求,也会影响股票和债券交易风险的有效管理。
鉴此,迫切需要根据债券市场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完善债券交易制度。
事实上,债券市场有丰富的交易方式和现有债券类型。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投资者,在投资者的帮助下。债券交易本身具有大、低频、讨论交易等优点。投资者的债券交易要求和债券交易方法是多样化的。
“交易规则和配套设施指导坚持债券交易思维,重点反映债券交易的特点,根据证券市场的客观现实,完善和完善更强的需求,融入债券市场的发展。上述专业人士表示,这一次相当于将债务卷规则与个股标准分开。
最大的亮点是做市商制度
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的基本业务规则,《交易规则》对债券交易的各个阶段提出了全面、全面和基本的要求。这种优化和完善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债券交易参与者制度。不断完善债券交易参与者制度,适应调整各参与者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安排,提高债券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便利性。
二是债券交易制度的创新。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放,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数据共享,方便国内外机构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债券市场特点,参考国内外债券市场,完善债券交易方式,根据债券交易的基本特点,债券交易方式分为配对交易、点击交易、询价交易、投标交易、讨论交易五种。
“事实上,标准中有更多的灵活性。例如,可以选择五种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可选,无担保;交货日期可选,t日期可选,t 1日或t 2日;交易时间从原规定的15:30结束,未来最多可支持20:00。交易时间的延长有利于海外投资者的参与。有专业人士这样表达。
三是优化和整合一般质押回购管理体系。包括名称及相关术语的变更;在保留招标交易和中央对手清算制度的前提下,扩大一般回购交易模式,引入协议交易规则;调整一般回购申请的相关因素,包括提高价格笼操作机制和申请数量限制。根据制度安排,有效防范债券交易风险,如异常价格波动和异常交易。
最重要的是,《交易规则》计划发布并建立和完善债券卷做市商制度。
“债券卷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流通性差。许多债券的交易价格不连续,交易申请也不活跃。市场对其价格没有底部,也不知道价格是多少。一位头部券商债券卷根线负责人说。
事实上,做市商制度在海外完善证券市场,以提高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大多数完善的证券市场,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和瑞典,都采用做市商制度。从中国来看,自2001年以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较早实施了做市商制度,并日益完善,在持续价格、提高债券交易流通、促进债券价格发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新规定下,机构银行或证券公司将报价流通性低债券,包括买卖价格。此举推出后,债卷流通价格发现功能可能会显著提高。上市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券商在价格上会形成激励机制,更多的客户会找他们买卖,从而刺激人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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