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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税率征收标准(摩托车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5-02-15 浏览次数:0

摩托税率征收标准(摩托消费税率多少钱)

“十四五”阶段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改革的关键不再是早期税目税率的调整,而是将部分税目征收阶段从生产环节退回批发或零售阶段,将部分收入纳入区域,丰富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制。

这些商品消费税的征收阶段或后退

目前,消费税是中国第三大税收。对于独特的日用品纳税,目前包括烟草、葡萄酒、油、汽车等15个税目,旨在抑制高能耗、高能耗、不可再生能源、奢侈品等商品交易,筹集财政收入。2019年,中国消费税收入达到12562亿元,同比增长18.2%。

消费税改革是这一轮税收改革的亮点。例如,自2014年以来,成品油消费税三次上升,香烟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使消费税改革与人民生活紧密,备受关注。“十四五”阶段消费税改革也将采取哪些行动?

财政部部长刘坤最近在谈到“十四五”阶段完善税制改革时表示,将根据中央和地方收入分割制度改革,退出消费税征收阶段,顺利划分区域,整合消费税法综合研究,推进改革。

许多财政和税务专家告诉《中国商业新闻》,这意味着消费税“十四五”改革的关键是将征收阶段从生产环节退回批发或零售阶段,并将消费税部分收入作为中间税纳入该地区。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消费税目征缴阶段都处于生产环节,便于征管。但烟草在生产环节以外,在批发阶段征收消费税。珠宝、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首饰在零售阶段纳税。超豪华汽车在生产过程中缴纳税款,在零售阶段征收税款。

许多专家指出,消费税征收阶段从生产环节到批发零售阶段,可以减轻生产企业负担,加强消费税调整功能,提高消费税收入,有利于缓解当前规模减税政策环境下财政收入困难,部分收入进入区域,也有利于缓解区域财政困难,培养区域税收来源,促进区域财政收入分配公平,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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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央和地方收入分工改革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确定消费税改革方向为“退出消费税征收阶段,顺利划分地区”。

法律进程中的消费税也为改革预留了空间。在去年年底公布的《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中,消费税征收阶段后退改革信号早已发布。例如,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阶段,并将试点计划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在《消费税目税率表》中,税率也首次按照生产(进口)阶段、批发阶段和零售阶段进行排序。

与生产环节征收效率高、控制成本低、收入不易外流等优点相比,后端批发零售阶段对征收管理要求较高。因此,消费税征收阶段的后退更加谨慎,采用“有针对性”的标准,注重征收管理的可控性。

例如,该计划强调,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一些在制造(进口)阶段收取的当前消费税项目将逐步退回批发或零售阶段。先改革高档手表、珍贵首饰、珠宝首饰等成熟品目,然后依照消费税法对其他合格品目进行试点改革。

目前,在制造(进口)阶段,高档手表按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除上述金银等珠宝在零售阶段纳税外,其他珍贵珠宝在制造(进口)阶段按10%的税率纳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庞凤喜教授认为,爆竹烟花、摩托车、汽车、游轮、高端手表和一些奢侈品和高端珠宝可以首先考虑在零售阶段征收消费税。由于爆竹烟火零售实行专营或专卖制度,便于零售阶段纳税人和商品的控制。摩托车、汽车、游轮等机动车、船舶备案管理方案的实施,在零售阶段纳税也有利于商品的控制。对于高端手表和一些奢侈品和高端珠宝,它们大多在全国各地的相对固定的经销商销售,买家通常有很强的文件和凭证概念,所以他们也有零售阶段收集的标准。

在众多的消费税目中,烟酒油车四大税目的奉献收入超过90%,因此烟酒油车征收阶段是否退出备受市场关注。

此前,一位省级税务官员告诉《中国商业新闻》,仅从征管方面来看,目前烟酒油车的条件已经满足,但收入分享方案还没有完善,所以没有全部开放。如果征收阶段后退,必然会导致烟酒等产地税款急剧下降,所以如何稳步推进是关键。

增量收入下划区域

随着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进,增值税被废除,增值税主体税在地区丧失。为了解决区域减收问题,增值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共享比例从此达到了75%:25调整至50:50。完善地方税制也成为财税改革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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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区域收入,制定了《计划》,消费税征收阶段后退改革调整的部分批准数量由地方政府解决。原则上,增量部分将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现有资金的稳定布局。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告诉《中国商业新闻》,消费税不会全部纳入该地区,而是将部分税收目地的增量收入纳入该地区。目前从高档手表、珍贵饰品、珠宝等收入极小的税目入手,由于这类税目征管相对完善。未来批发零售阶段会有更多的消费税,其中可能会包括大型成品油。部分消费税的增量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鼓励地区优化商业环境和消费市场。改革中的消费税总量仍在中间,这也保证了中间工作的稳定性。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谢振发建议,由于消费税收入增长波动较大,各省差异较大,在划定消费税地点时,应谨慎选择数量时代,确保各省资金有序推进。数量确认后,建议将其作为各地固定上解中间的数量,并切断其与各地消费税收入增长的关系。同时,改革对地方财政资源的综合影响以及改革后地区间消费税收入的不平衡分布,应通过完善均衡转移支付制度,减少改革对各地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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