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5 浏览次数:0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扣除计算方法(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扣除计算)
问:经营者购买中国客运服务能否扣除进项税?怎样抵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海关总署规定,经营者购买中国客运服务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经营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以税票上注明的税款为进项税。经营者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暂按下列要求明确进项税: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税票上注明的税款;
2.取得标明游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货运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以下公式换算进项税: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价格) 燃油附加费)÷(1 9%)×9%
3.取得标明游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以下公式换算进项税:

铁路客运输进项税=票面金额÷(1 9%)×9%
4.取得公路、水道等标明游客身份信息的客票的,按以下公式换算进项税:
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如公路、水道等=票面金额÷(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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