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6 浏览次数:0
描述免税额的现实意义(了解本期免税额的含义)
中国税法规定,生产企业直接经营或委托外贸公司出口自产货物的,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免征、抵销、退税管理条例。与原来的“先征后退”方法相比,“免、抵、退”税方法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方面,全面实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税、抵销、退税”方法,促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进项税首先抵消自销应纳税额,然后对未抵消的部分给予退税,减轻了公司的资金占用压力,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提高生产企业的出口热情和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实施“免税、抵扣、退税”税法可以减少退税现金流,出口商品税、免税、税、退税在同一地区、同一国家税务机关,有利于处理退税、信息阻塞问题,帮助税务机关加强出口商品税收管理,更有效地防止出口退税欺诈。

一般来说,“免、抵、退”各有意义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税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扣”是指公司今天出口的商品应退税抵扣自销商品的应纳税额。
③、“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进项税超过应纳税额时,按照上述流程明确规定的具体退税符合一定标准时,对未完成的部分给予退税。
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介绍如下:
具体而言,“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1.计算不可免税和抵扣税额
免税退税不能免税和抵扣税=出口商品的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税退税不能免税和抵扣税抵减额
免税退税不能免税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购买原材料价格×(出口商品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自销商品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额-本期免税退税不能免税和抵扣税)-上期末留抵税额
如果应纳税额为正,即没有可退税(因为没有保留税额),仍应缴纳增值税;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最终将有未扣除的税额,并有资格申报退税,但最终可以退还多少,也应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商品的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免除退税抵扣
免除退税抵扣=免税购买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免税原料包括从中国购买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成分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品到岸价+海关实行关税和消费税
四、明确退税和免税额
若期末未扣除税额≤免征退税金额的,本期应退税=期末未抵扣税额的,本期免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扣除的税额;
若期末未扣除税额≥免征退税金额的,本期应退税=免征退税金额,本期免税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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