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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减征或免征关税的情形(进口关税的账务处理)

发布日期:2025-02-16 浏览次数:0

进口减免或免税(进口税会计处理)

进口货物的关税会计处理

进口业务分为直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因此,进口税记录的会计分录应根据公司的情况确定:

直接进口: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口税构成进口产品的产品成本。公司计算进口税时,

进口减征或免征关税的情形(进口关税的账务处理)

购买商品的会计分录:

应借记"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

"物资采购"(工业企业)等科目

贷记"应纳税金–应缴进口税"学科

进口货物的成本中包含了关税,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扣除:

借:库存产品(或其他科目){进价 关税}

应纳税-应纳增值税(进项税){进口增值税}

贷款:存款(或其他学科)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货物,按照有关规定,其关税可以减免或免税:

1、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样品

2、国际组织免费赠送的物资

3、在海关放行前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4、要求金额以内的物品

进口减征或免征关税的情形(进口关税的账务处理)

5、许多商品和物品需要减免和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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