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6 浏览次数:0
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会计处理(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解决)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转移到相关项目,例如,用于新建房地产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料
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二、解决免税项目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转移:
借款:基本生产-x商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料

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三、转出集体福利和消费的进项税额:
借:应付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
贷:原料
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四、公司购买的货物损失异常,其价值为零,进项税不能抵税,应作为进项税转出解决,发现异常损失:

借款:待处理财产损害-待处理流动资金损害
贷款:库存产品
短缺商品验证属于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其会计处理:
借款:其他应收款
贷款: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金损害
应缴税款-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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