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6 浏览次数:0
进项税额外抵扣的会计处理(额外抵扣的例子)
解决进项税加减税的例子
例如,根据财政部,甲方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宣传〔2019〕39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减10%的政策。2022年6月,税款期销项税9500元,进项税9000元。本期因购买货物变更用途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扣除额为0,期初扣除额为0。
一、税务处理
本期增扣金额=本期可抵扣进项税*10%=9000*10%=900元
本期调减额扣减额=200*10%=20元
本期可抵扣的加减额=上期最终加减额余额 本期增加抵扣金额-本期减加抵扣金额=0 900-20=880元
今日经营者抵扣前应纳税额为700元,今日实际抵扣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扣额为180元,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二、会计处理
生产生活服务业取得资产或者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纳税额-未缴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额借记“存款”科目,按额外抵扣金额借记“其他收入”科目。
月末结转增值税时计提的进项税额外抵扣不进行会计处理。

下月申报期具体缴纳税费时,将具体抵扣的加计抵扣额(非加计抵扣额)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Copyright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