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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经济增加值法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0

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经济增加值法计算方法)

一、经济增加值的概念及计算方法

经济增加值是指减去资本成本后企业税后净经营利润的余额。

计算方法: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经营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经营利润-调整后资产×均值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经营利润=净利润 (利息费用 研究开发成本调节-非经常性利润调节项目×50%)×(1-25%)

调整后,资产=平均所有者权益 均值负债总额-均值免息营业利润-均值在建项目

二、会计调整项目说明

(一)利息费用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销售费用”项下的“利息费用”。

(2)研发费用调整项目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期间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和本期确定为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将其成本状况表中的“勘探成本”视为研发成本调整项目,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增加。

(3)非经常性利润调节项目包括:

1.出售主营业务的优质资产收益:减持具有本质控制权的上市公司股份所获得的利润(不包括二级市场加持后减持的利润);集团公司(无投资集团公司)转让其所属主营业务范围内的非上市公司财产所获得的财产、收益或利润占集团总额的10%以上。

2.除主营业务优质资产外,非流动资产转让利润:集团公司(非投资集团公司)转让股权(产权)利润,以及财产(包括土地)转让利润。

3.其它非习惯性利润:与主营业务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利润,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

(四)无息营业利润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应付票据”、“应付款”、“预收款”、“应交税”、“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因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的“专项应付”、“特殊储备基金”余额较大的,可视为免息营业利润扣除。

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经济增加值法计算公式)

(五)在建项目是指符合企业财务报表主营业务规定的“在建项目”。

三、确定资本成本率

(一)央企资本成本率原则上计入5.5%。

(二)承担国家政策任务偏重、财产实用性差的公司,资本成本率为4.1%。

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经济增加值法计算公式)

(三)工业企业负债率75%以上,非工业企业80%以上,资本成本率0.5%。

(四)资本成本率确认后,三年内保持一致。

四、其他重要调整事项

对企业经济增长值评估产生重大影响的,国资委酌情调整:

(一)重要政策调整;

(二)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三)企业改制、销售、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拟因素;

(四)国资委承认的公司结构调整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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