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0
公司年平均总数算法(如何计算季度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
最终结算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要求期内,按照税收法规、法规、规章等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和应纳所得税,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金额,确定年度补偿或退税,并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所得税,向税务局提供相关信息,还清年度企业所得税行为。
本文总结了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中的四个难题,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有哪些相关要求?
(1)企业需要自月或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结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应缴退税款。
(三)公司在年中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停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本期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结算。
(四)公司注销的,必须在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算所得,并依法缴纳税款。
二、所得税申报中从业人数是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第三款规定,公司接受外部劳务派遣费用的扣除:公司接受外部劳务派遣费用的具体费用,按照规定扣除:按照协议(合同)承诺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当作为劳务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应当作为工资、薪金和员工福利的费用。属于工资薪金费用,允许记录在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中,作为扣除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企业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表明“104员工人数”:填写经营者年平均员工人数,员工人数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与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总数之和。
综合政策,如果协议合同规定公司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会计和税务费用作为劳务费用,则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时不包括在员工人数中;如果协议合同规定公司直接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费,我公司将这部分费用计算为工资、工资和员工福利费。这样,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的员工人数时,也包括这部分派遣员工的总数。”

三、。所得税申报状态的例子

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前,首先填写基本情况表,指导后续申请。基本信息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关键会计制度和可能性、企业主要股东和海外投资。填写表中的申请说明如下:
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常申请”、“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正常申请:申请期内,经营者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请”;更正申报:申请期内,经营者对已申请信息进行更正申报的是“更正申报”;补充申报:申报期结束后,因经营者自查、税务机关评估等原因,变更申请为“补充申报”。
1.正常申请
2017年3月20日,a公司首次在网上申请2016年所得税最终结算。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时,a公司可以选择“正常申请”。
2.更正申报
a公司财务会计张于2017年3月20日首次开展2016年所得税最终结算申报,发现2016年咨询费会计处理少记10万元,获得普通票,于2017年3月30日开始第二次申请,第一次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由于发生在2017年5月31日最终结算日期前,即2016年所得税结算申请期内,在填写申请状态时选择“更正申报”。
3.补充申报
2017年10月5日,a公司收到2016年6月从b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发票20万元,2016年已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但由于2016年结算结算期间未取得税票,当时进行了纳税调整升级。现在a公司已经取得了税票,2016年所得税结算需要重新更改,因为2017年5月31日以后,
四、什么公司要结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所得税采用“会计征收”方式纳税:企业每月或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每月或每季度的具体利润预缴,并结算年度结算。
(二)所得税以“批准应税所得率”的方式纳税:
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应纳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内的具体应纳税款,进行预付款,并在年度结算结算。
(三)所得税以“批准应纳所得税”的方式纳税:
在确定应纳所得税之前,可以暂时按照上一年度应纳所得税的1/12或1/4预缴;应纳所得税确定后,扣除原预缴所得税,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平均分,确定下一个月或季度的应纳税额;经营者年度末申请金额超过批准营业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请金额纳税;申请金额小于批准营业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批准营业额或应纳税额纳税。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实行“核准应纳所得税”方式纳税的公司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
Copyright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