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0
202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税率(202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税率)
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常见问题
2022年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2022年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是财政部颁布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2年第13号公告,以下简称2022年第13号公告)。一般情况下,对于小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5%,税率为20%。
2022年13日的公告,本质上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1年第12号企业所得税再减征收优惠政策,从100万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立即扩大到300万元以下。
2022年13日公告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现行有效优惠政策总结如下:
(一)小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5%,税率为20%;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将在上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递减。
(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征50%,税率为20%;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将在上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递减。

二、2022年新政策对小微利公司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有变化吗?
答:2022年1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本公告所指的小型微利公司,是指从事中国非限制和禁止领域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事人数不超过300人,财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总数。根据企业全年季度均值,应明确所指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实际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季度平均值总和÷4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因其具体经营期限作为纳税年度明确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规定与财政部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普惠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9〕13)第二条规定的小微利产品标准一致,因此小微利公司的判断标准没有变化。
为什么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强调税率为20%?法定所得税税率不是25%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率为20%。因此,居民企业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没有问题。
但在《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中 税收优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利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征20%。因此,小型微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身就是一种税收优惠,小于法定税率也是很正常的。同时,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小微利公司的法定优惠税率是20%,而不是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和授权,现行实际实施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国务院根据规定制定的具体措施和重点优惠政策。应在法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优惠待遇。20%的税率保持不变,但税收基础更加优惠,实际税负减轻。
四、是否所有分支机构都能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详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和管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2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当总结和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员工人数、总资产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总数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公司的标准。”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减税政策答复编制第83个问题,对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后来发现单独纳税分支机构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请问:根据新规定,执行规范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所有分支机构都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开设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应当进行总结、计算和纳税。现行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公司以法人为主,计算并缴纳税款。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当首先总结和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总资产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各指标的总数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公司的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5号的规定和解释,实施规范没有变化。只有分公司和总公司按照《跨区域经营总结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进行总结和支付,才能享受小型微利公司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仍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公司的优惠政策。
五、公司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处理?
答:小微利公司在预缴和最终结算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可根据填写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栏目享受。根据电子税务局对小型微利公司的申报,经营者只需填写从业人数、总资产等基本信息,税务局将为纳税人提供智能服务,自动检索、快速计算、自动填写,进一步减轻经营者的填写压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方法>《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8年第23号)要求公司享受“独立识别、申请享受、保留相关信息备查”的优惠待遇。因此,公司享受小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后,必须保留相关信息备查。
6、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时,能否扣除上一年度允许弥补的损失?
答:根据规定,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公司,是指从事中国非限制和禁止领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
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公司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扣除所有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上一年度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仅可以扣除一般的“各种扣除”,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扣除“非税收收入”、“免税收入”和“以前可以弥补的年度损失”。
七、年底前发现公司利润超过小微利公司要求的,能否按购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标准?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属于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固资一次性扣除属于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两项优惠政策可叠加适用。
以财政部为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设备所得税抵扣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2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设备 有关所得税政策扣除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宣传2021年第6号)等,目前企业可适用的固资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较多,公司可提前有选择地分配。
为了保证公司原有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300万元以下,新购买的固资需要控制购买时间。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设备 《关于设备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8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固体资本在交付使用月下个月一次性扣除。因此,如果你想在当时购买固定资本并享受一次性扣除,你最迟应该在当年11月购买;否则,如果你在12月购买,你只能在次年享受一次性扣除,这不能达到操纵应纳税所得额超标的目的。
8、个体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能否适用2022年小微利公司100万至300万元的优惠再递减政策?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2年第13号,以下简称2022年第1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小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5%,税率为20%。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2022年13日公布的优惠政策仅限于“所得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
但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1年第12号)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般来说,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适用2022年小型微利公司100万至300万元的优惠再递减政策。
九、如何确定小微利公司的公司所得税预缴期限?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效简化经营者纳税申请频率的通知》(2016年第6号),自2016年4月以来,小型微利公司逐步实施季度预缴所得税。因此,对于每月预缴所得税的公司,在4月、7月、10月中旬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要求确定为小型微利公司,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至每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防止年度纳税期限的频繁调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2年第13号要求,一经调整至季度预付款,今年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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