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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0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金(股权转让涉及的税金是什么)

自《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来,并没有解决现实中的所有税收问题。股权“平价转让”是否符合6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否明显低于股权转让,是否有正式依据,都是实践中必须摆脱的实际问题。

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纳税义务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股东理解错误,导致股权转让中有无数的税收陷阱。

1、阴阳股权转让合同中的“节税”条款无效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出让人不需要以任何方式向受让人提供股权转让价格的税票,但需要出示收据或收据的协议,这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危害中国、团体或第三方权益的,应当是无效条款,但本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股权转让协议的许多规定和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实收注册资本0元,股东转让股权0元也要纳税

一家物业服务公司的股东张女士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将其10%的股份转让给陈先生(股东承诺认购100万元现金资产,张女士占10%,应注资10万元,认购0元)。张女士认为股权转让收入为0元,实收资本为0元,无转让收入,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物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0元。根据该物业公司2016年9月的负债表,业主权益为3626.43元(实收资本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3626.43元),其转让收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这方面,税务人员向王女士解释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发布情况〈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条例(实施)〉根据《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4年第67号),申报股权转让收入明显较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批准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小于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较低。税务机关应当依次依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等有效方式批准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的股份直接相关的有效税金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张女士的股权转让,2016年9月《资产负债表》中列出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36266.43元。张女士拥有企业10%的股权,相应的净资产份额为3626.64元。

特别提醒:她以0元转让所有股权,远低于所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因此,其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核准,并计算其转让收入。

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获得股份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

3、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变更公司,即使没收股权转让款,也要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所得税法多项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益时,转让合同起效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应当确认收入的完成。股权转让收益扣除为取得股份产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收益。

4、经营者消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取回转让股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者取回转让股份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准》(国家税务函[2005]号。130),股权转让合同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收入已达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完成后,双方签订并实施了消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和退还股权的协议。这是另一种股权转让行为,上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5、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的价格购买股权

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的价格购买股权的,公司原盈利积淀已全部记入股份成交价,新股东获得盈利积淀转增股本的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为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对投资者回收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盈利积累转为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1、一名或多名投资者通过股权收购获得被收购企业100%的股份。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利润积累未转换为股本,但在股权交易中将其记录在股权转让价格中,并履行所得税义务。

股权收购后,公司将原账面金额中的利润积累转化为投资者(新股东,相同),解决以下情况:

(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购买股权的,公司原利润积累全部记录在股票交易价格中,新股东获得利润积累转换为股本的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在公司原利润积累中,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已记入股票交易价格,新股东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不计入股票交易价格,新股东按“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回收企业股权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增加股本,即增加应税利润积累部分,然后增加免税利润积累部分。

二、新股东将持有股权转让时,其财产原值实际支付给其回收企业股权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6、在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违约金收入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号。8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成功转让后,买方本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的违约金收入,属于财产转让造成的收入。

7、个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使转让人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应当申报纳税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67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义务人、经营者应当在下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

8、本人以股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属于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确定苏宁环球公司的法定股东以其持有的浦东建设公司股份参与苏宁全球固定增长,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9、以非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涉及二次纳税义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要求我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同时发生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第一次纳税义务。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所得,仍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造成第二次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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