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实收资本工商变更提交材料
1、企业
法人代表
签订的《
企业变更登记
申请(企业盖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3、《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盖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5、
公司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公司营业执照。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5、
公司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公司营业执照。 注意:根据《公司法》、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建立的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工商变更。《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