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后多久进行一次变更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多长时间?
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多长时间?
一、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成立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变更。公司只有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四)注册资金;
(五)公司类型;
(六)业务范围;
(七)营业时限;
(八)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名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企业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工商变更,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书;
(二)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公司工商变更涉及公司规章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的规定,工商变更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审批文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材料应准备哪些?
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工商局开设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和指令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规章(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公司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工作法人登记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区法人的,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私营非企业单位的,提交私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