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增值税免税类别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22年第15号)要求,能享受普通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制度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对于经营者获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仍应按现行要求计算缴纳。1.一般纳税人的大部分业务都适用于3%的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早期出台的减免政策,如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减免征收2%,二手车经销减免征收0.5%等。,而且减免前的征收率是3%。选择3%的劳动派遣全额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这些业务,可以选择可用的免税政策,出具免税普通票;原减免政策仍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根据减免的征收率开具,税费可以计算缴纳。2.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5%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包括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租赁、劳动派遣选择5%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等待服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无法享受免税政策,仍按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3.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应税销售收入都适用于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所有免税政策;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有5%的征收率,如果符合月销售额(3% 总销售额的5%,相同)如果免税政策口径低于15万元,那么5%的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如果不符合月销售额不足15万元的免税政策规范,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税,5%的征收率应按照政策要求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使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免税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免税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