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0
什么科目记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及主要会计处理》,公司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的金额可以是“1303” 借款学科改为“13030” “委托贷款”学科。由此可见,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立学科独立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学科。委托贷款产生的利息收益也不能记入长期投资,一般应计入其它业务收入。那么,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委托贷款的会计分录是怎样做的呢?
委托贷款的会计分录
1、计提利息 还有“委托贷款”下的“资本”学科
借款:委托贷款-利息
贷款: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到期利息未取回,全部冲回,做1相反分录
3、年底计提减值准备
借贷: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减值
贷款: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附属:“长期投资”学科下有明细科目。
— 准备短期投资跌价
— 贷款利息收入的委托
— 委托贷款减值
— 利息收入的债券
— 长期债券费用摊销
— 股票投资收益
— 股票投资差价摊销
— 股票投资损失
—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什么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银行根据受托人确立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时限、利率等委托分配、监督应用、协助收回的信贷业务。,由受托人给予合法来源资金转入委托银行的一般委托账户。受托人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本人等。
委托贷款申请资格
受托人和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企业(事业)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户,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商业银行办理结算账户;委托自有资金必须合法,有独立支配的权利;申请委托贷款必须单独承担信贷风险;税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并协助受托人缴纳相关代缴税款;符合商业银行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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