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0
总额法是什么(总额法是什么意思)
a.现金流量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和净额法已经应用于《现金流量表》中,新的收入标准已经引入到《利润表》中,称为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它们有什么不同?
“现金流量表”:总额法是指现金流中的现金流量、流出量分别由总额列报,收支互不抵消。净法是指现金流中按项目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列报。
净额列报:
-代表客户扣除或支付现金;
-现金流入及现金流出,周转快,金额大,时限短;
-金融机构的相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分配和收回的贷款本息、当前储蓄的吸收和支付、同业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存储、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资金以及证券的购买和销售。
操作目标:总额法有利于反映现金流业务的全貌。净额法旨在对高公司可用的现金流感到满意,尤其是对现金流的预测。
b.差额纳税
税法规定:差额征税是“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的一种物质。关于差额征税项目的政策规定分散在36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些公告中。如何开具差额征税项目的发票?如何申报税务?
二种作法:
首先是这种情况,有些政策明确规定,差额扣除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例:工资、保险、福利费、公积金等。可以从劳动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差额中扣除。 ,针对这种情况,开具发票有两种选择。如果买方需要特价票,会出具两张发票(差价后部分出具特价票,差价扣除部分出具普通票)。如果买方不需要特价票,会出具全额普通票。然后扣除部分差额,分别对应增值税申报表附注第三相关行次和第12-14列附注即可实现差额征税。
比如:一家劳务派遣企业收到用工企业100万元的账款,其中80万元用于购买派遣用工工资、保险等。如果用工企业出具专用票,劳务派遣企业应出具两张发票、一张20万元专用票和一张80万元普通票(按税率出具)。
第二种情况是,在没有政策要求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例:建筑安全企业差价扣除的分包款,物业公司差价扣除的代理饮用水消费等情况。这样,开票的方法就是:一票清算,或者一张专票,或者一张普通票。
比如:一家建安企业收到甲方未纳税100万元的工程款,分包80万元(全部不含税)。企业选择简单征收。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80)*3%=0.6万元。如果甲方要求建安企业出示专用票,公司应向甲方出具专用票,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注3和附表1,分包80万元完成税款扣除。
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人代理服务;
3、旅游管理;
4、建筑服务可以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售其开发的建筑项目(选择简单计税方法的旧房地产项目除外);
6、普通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销售(未建成)房地产;
7、普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未建造)的房地产(不含个体户销售购买的房屋和其他个人销售的房地产);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允许扣除资金项目;
9、劳务派遣服务;
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1、安全性保护服务;
12、2016年4月30日前经营者出让土地使用权;
13、房地产融资租赁服务;
14、房地产融资售后回租服务;
15、给予物业管理纳税人,向服务商收取自来水费用;
16、签证代理服务;
17、经营者代理进口按规定免税进口增值税的物品;
18、国外企业在国内进行考试项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直属单位。
c.收入买卖区分
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产品之前是否有控制产品的权利,判断其在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人。
-主要责任人,应根据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代理人应根据预估有权扣除的佣金或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金额应根据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格后的净额,或根据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确定。
实例:一家汽车集团贸易公司,承担集团采购业务,包括进出口零部件,给全车包装、运输等外包业务。
实例:一家汽车集团贸易公司承担集团采购业务,包括进出口零部件、全车包装、运输等外包业务。从进出口框架合同来看,它承担的是产品报关手续和国内运输的及时安全性,不承担商品的关键风险。2015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曾质疑其收入总额的确定,因为原中国收入标准尚未确定,因此没有对其代理收入进行净调整。
-在获得商品或其它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核心第三方代表本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获得产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要服务,将商品与其它商品整合成一定的产出,转让给客户。
会计学职业区分:商品或服务是买断的,企业已经承担了产品的关键风险,无论客户是否退货;可以对第三方进行理赔、维护和退货;各种业务整合后销售。
实例:对外贸易公司“假直销、真代理”的情况,代理进出口业务,办理出口退税,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视代理费用为费用。按照新的收入标准,将以净额法确定收入,不影响资产总额,而是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填写。
e.实际区分控制权-承担着将产品转让给客户的主要责任;
-该产品的存货风险在转让产品前或后承担;
-有权自主决定所购销售产品的价格;-其它的事实和情况。
会计学职业区分:公司不应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充分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以便在实际区分将产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有控制产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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