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八项方便中小企业纳税的新措施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报道,为了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纳税新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八项便利中小企业纳税新措施。内容如下:
一、构建网上诉求与建议直接联系的方式。在现有直接联系方式的前提下,各税务局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与中小企业在线直接联系的方式,促进税务企业的沟通,更广泛地收集、准确分析和及时沟通中小企业的具体需求,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需求和意见的快速响应效率。

二、制发中小企业税务指导商品。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税务服务规范(3.0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纳税人税务指南》;对中小企业平时办税事宜,编制《小微企业办税一本通》,引导中小企业了解办税情况,方便办税。地方税务局组织印刷、宣传、分发等工作。
三、完善跨区迁移服务。省税务局探索为正常家庭,没有未完成的小微企业,提供省内跨区域迁移和注销的在线处理服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迅速接受,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更快地处理省内跨区域迁移。
四、扩围批量零申报服务。省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业务范围从注销异常家庭扩大到所有异常家庭,减少零申报的重复操作。经营者在年度异常情况下补充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请为零申报(无早期亏损),可批量处理,方便中小企业消除异常状态后恢复经营。
五、完善税收违纪记录查询服务。省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的帮助下,对中小企业进行在线查询,方便中小企业及时掌握公司的相关情况,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
六、实施企业开办事项的综合处理。各省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管理、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利用政府政府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合作,完成“一次填写、一网提交”新企业备案、印章备案、发票领取等企业设立事项的信息。
七、制发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公布、动态管理税收优惠事项清单,第一批细节将包括中小企业相关的18类491项优惠事项。在此基础上,地方税务局联系实际,优化分行业细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指导,方便中小企业立即享受。
八、提高“银税互动”普惠效率。省税务局积极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益公司范围从纳税信用A、B企业扩大到M企业。在可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为纳税信用A级、B级小微企业创新流动性贷款服务模式,如“无偿还贷款续期”,有效减少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昂贵的问题。
各税务局应继续全面落实“坚定信念、牢记使命”的专项教育安排,敢于承担责任,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的具体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效维护新措施的实施,帮助小微企业的发展。
配件:方便中小企业纳税新措施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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