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0
所得税记录在哪个会计分录(所得税税率和税收优惠)
哪个会计分录记录了所得税?
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在“应缴税”科目下设置“应缴所得税”明细科目计算;本期应计入损益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纯收入前扣除。缴纳税款的公司应当在“应缴税款”科目下设置“应缴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本细节中借款人的金额反映了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贷款人的金额反映了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最终贷款人的余额反映了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最终借款人的余额反映了多缴或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或预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型开发企业等优惠税率公司按优惠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纳税——应交所得税
2)本期应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款:应纳税——应交所得税
贷:存款等
所得税税率和税收优惠
1、法定税率25%
2、小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征20%。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年应纳税额低于100万,具体税负率将从5%降至2.5%。(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1。非限制性和禁止性领域;2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3年财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4年从事人数不超过300人。)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4、鼓励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鼓励集成电路线宽度低于28纳米(含),经营期超过15年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集成电路线宽度低于65纳米(含),经营期超过15年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鼓励集成电路线宽度小于130纳米(含),经营期超过10年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5、集成电路设计、设备、材料、包装、测试企业和软件行业的鼓励
集成电路设计、设备、材料、包装、测试企业和软件行业的鼓励,自盈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递减征收企业所得税。
6、鼓励的关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行业
鼓励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行业从盈利年度开始,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延续年度减税10%。
7、领先的技术服务公司15%
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将被认定为领先的技术服务公司的税率降低15%。

8、15%的第三方公司从事污染控制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15%。
9、节能服务公司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第一次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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