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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的具体方法(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模型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0

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价的具体方法(市场法评价的基本模型和原则是什么)

1、市场法评价的基本模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又称相对估值法,是指通过与销售公司或销售实例进行比较,明确评价对象意义的评价方法。

市场法的原则是市场替代原则,即正常投资者对财产的收取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替代品的当前市场价格,类似企业应具有类似的价值。具有相似性的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可以通过相同的经济数据与相比的目标价值联系起来,其价值比例关系如下:

其中,

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的具体方法(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模型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为价值比例,

对于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对比对象的价值,

与目标市场成交价格相比。X用于计算价值比例的经济数据。在有效的市场中,公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价值。价值比例的确定是市场法应用的关键。

市场法常见的两种具体方法是销售公司比较法和交易实例比较法。

销售公司比较法是指在与被评估公司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在获得和分析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的基础上,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明确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销售实例比较法是指在与被评估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在获得和分析对象交易、收购和合作实例材料的基础上,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明确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销售公司的比较法来自于金融市场的公开交易,基本模型

可以选择出售公司的股权价值或企业价值。买卖实例比较法来自基本模型中的个别股权交易实例

可以选择实例的交易价格。

由于金融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使用效率、价格形成机制、目标总数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评估专业人员应了解两种不同方法的应用、应用前提和调整关键。

这两种方法相同:通过对市场上相对于交易数据的分析,对被评估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同点:与目标来源不同,销售公司比较法来自公开交易的金融市场,销售实例比较法来自个别股权交易实例。

二是市场法应用的原则

市场法评价的基本原则是评价专业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思想。包括可比性原则、可获得性标准、及时性标准、透明度原则和有效性标准。

可比性原则。规定被评估企业和相比公司在价值决定因素方面具有对比性,主要包括领域比较、规模比较、发展预测比较、经营风险比较、经营风险比较等。

2.可获得性标准。指案例交易信息、产品信息、财务数据等。与目标相比,可以通过正常方式获得。

3.时效性标准。是指评估专业人员应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应将新的市场情况纳入评估环节。由于市场趋势的频繁变化,数据的及时性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4.透明度原则。它代表了数据的开放性、有效的沟通和信息的充分表达。数据的清晰度会影响市场法结论的稳定性。

5.实效性标准。基于市场是合理有效的假设。有效市场假设在活跃高效的市场上有许多投资者对信息和客观的深入了解。证券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证券可以合理定价。

销售实例比较法是指在与被评估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在获得和分析对象交易、收购和合作实例材料的基础上,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明确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两种方法的相似之处在于,被评估公司的价值是根据对市场上相对于交易数据的分析来获得的。不同之处在于,与目标的来源不同,销售公司的比较方法来自于基本模型中的公开交易金融市场

可选择出售公司的股权价值或企业价值。买卖实例比较法来自基本模型中的个别股权交易实例

可以选择实例的交易价格。 市场法常见的两种具体做法 销售公司比较法

销售公司比较法的核心是挑选发售公司做为标底公司的“相比目标”,可以将标的企业与相比发售公司数据分析,明确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比较销售公司的关键和难点是选择与销售公司相比,选择合适的价值比例。

(1)与公司的选择相比

由于与被评估企业相比,评估专业人员需要分析和掌握被评估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市场状况、业务绩效以及同类公司在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和差异,以确认合适的比较公司。

在公司选择的总数水平上,如果选择主观调整方法来调整价值比例,选择“质量”优于“总数”,确认比较标准后,可以进一步增加比较规范,选择更可比的比较目标;如果采用回归法进行调整,并尽可能考虑影响企业价值或价值比例的因素,应确保样本数量的充足性和覆盖面积的完整性。与公司相比,销售公司比较法一般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必须考虑流通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选择和调整价值比例

由于价值比例的确定是市场法应用的关键,因此在选择和实用价值比例时应特别注意:

1)价值比例的选择

价值比例有很多种,优秀的价值往往是通过使用最理想的价值比例来获得的。价值比例的一般选择方法包括基本因素、统计和常规方法。

2)规格的一致性

口径一致性包括含义和数据口径的一致性。

含义的一致性是指在选择价值比例时,分子和分母应配对价值比例。当分子是权益类时,分母指标也应与之相对应。

数据口径的一致性是指财务会计方法(如折旧方法)可能存在于公司之间、测量方法(如公允价值测量)、在估计价值比例时,应消除税率、非经常性损益和非经营性资产之间的差异。

3)调整价值比例时应进行调整

与被评估公司相比,各公司在增长和风险方面存在差异。必须采用多种方法对价值比例进行分析和调整。常用的方法包括主观调整、矩阵法和回归法。

(3)缺乏流通条件的限制

在销售公司的比较法中,与公司的股权相比,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随意交易。如果评估公司为未上市公司,其股份的流通性将有所不同,因此应调整缺乏流通条件的限制。

国际上对缺乏流动性折扣的探索主要包括限制性股票交易价格法、IPO前交易价格法、新股发行定价法和期权定价法;在中国,缺乏流动性折扣通常采用法人股票交易价格法、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法、新股发行定价法、未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发行公司市盈率的比较法等。如果被评估公司是未上市公司,在选择销售公司比较法对未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时,应调整缺乏流通条件的限制。

2.买卖实例比较法

买卖实例比较法的核心是选择买卖实例作为基础公司的“比较目标”,可以对基础公司和交易实例进行比较分析,明确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在应用交易实例比较法时,应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

(1)调整交易情况的差异

与公司相比,销售实例比较法一般为未上市公司,流通水平一般不进行调整。差异调整主要是对交易条件差异和时间差异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交易条件差异调整主要包括交易条款优化和交易规则调整。调整交易条款涉及交易附加条款,注意其差异进行调整。交易规则的调整涉及公布或非公开市场交易。公开交易中投资价值的协同作用会影响价值。非公开协议交易规则可能危及交易价值的公平性,必须调整这些影响。此外,由于交易时间可能与标准日距离较长,需要调整时间因素,调整时可参考市场相关价格指数。

(2)实例获取渠道

买卖实例信息的获取也比较困难,目前国际上收集信息的方式主要有汤森路透、彭博、Capital IQ 和 dealogic等服务商。国内所有产权交易所都是收集信息的途径之一,但产权交易所交易数据最重要的关键是公布的会计和业务信息不够全面,产权交易所信息在市场法评估中的作用有限。相比之下,销售公司的收购案例对收购目标的公布更为全面。评估专业人员可以通过销售公司公布的公告获取收购案例的财务、运营和行业数据,也可以获得销售环境、协议安排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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